“恶霸”吓得魂飞魄散,他说不出完整的话来,只顾冲上面拱手作揖。高俅听到赵兴的自语,赶紧又端了杯茶来,用脚尖轻轻踩踩赵兴。

    宋刑统规定,诏不过十五。就是说:按皇帝的旨意,打人板子不能超过十五个数目。

    北宋初期这个规定还能执行,但后期已经不很严格了,连邸报上也常有打人40大板的记载。但这种事属于“民不告,官不究”,受刑人心服口服才行。否则,就是自找倒霉,一大群御史就等着弹劾呢?

    赵兴张口说二十大板,那是因为他是穿越而来的,压根没有顾忌皇帝的诏令。高俅这一踩,赵兴明白过来,他懒洋洋的提起签筒,抽了根竹签下令:“那就权打十五板子,便宜你了,你要是……”

    赵兴原本想说:你这厮要是活在明代,少不了五十大板;要是活在清代,少不了三百大板;要是活的再晚一点,那你就幸福了,哪怕开宝马撞……算了,不说了。让他继续幸福,因为他活在宋代,这时代恶霸最重的刑罚是十五大板。

    宋代对杖的尺寸加以严格限制,以此表示宽刑恤罪。按规定杖长三尺五寸,大头不得超过二寸,厚及头直径不得过九分,后又规定杖重“无过十五两”——一斤十六两,一宋斤约69克,也就是杖重600克左右;杖大头不超过两寸,也就是五厘米左右;杖长三尺五寸,约合现代长度一米出头——这哪是板子,明明还不如挠痒爪吗!

    对杖刑的实施部位,宋代规定为当杖者为臀部,当徒流者为背部——该“恶霸”需要打屁股。李三是流放的人,需要打脊背。

    此外,宋代规定“三不打”的具体内容是:“遇夜不得行杖、老幼不及,疾孕不加”同时还规定“妇人犯杖以下罪许赎”等。现在正好是上午,该“恶霸”又不是老幼残孕,还是个男的,所以不存在用钱赎罪的可能性——所以,打他没商量。

    李三那厮也饶不了,见危不救,脊杖十五,交给衙役当场流放——宋代没有株连政策,他的家人可以继续生活在原址,不过,经过这次教训后,他家今后一定不会再度见危不救。

    不过,李三的家人即使继续居住在原址,估计也没脸,杭州的衙役看着这例罕见的“见危不救”罪行,议论纷纷。有些人话里隐隐有点不满,暗示李三事出有因,不应该判罚的如此严重。但也有人认为:其实当时李三家中必定有人,曾听到了呼救声,曾走到门边,但却没有出来,因为邻居曾听到了里面的响动……

    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李三家中出了个人顶罪,此案已结,没必要争议了。

    堂下,一个人打屁股,一个打脊背,板子打的噼啪响,赵兴端着茶杯,看别人被挠痒爪殴打,很开心。高俅在旁边奋笔疾替赵兴写下判词,时不时的抬眼望一眼“恶霸”,嘴里还嘟囔:“这厮哪里来的,大宋衙役虽然假期多,可百余年了,放假期间宗族守望相助,甚少此类当街调戏的恶性案件,难道他是游牧人下到大宋,或者也是穿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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