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向来都被视为女性的领地,然而安东尼·马库斯却一点都介意腰上系围裙。

    实际上他还相当喜欢烹饪,尤其是摆盘,快餐店洒满了芝士和香肠的披萨是很引人食欲,但在那种场合没什么着装要求。

    当安东尼将菜放在米尔斯的面前时,前警探忽然升起一种自己穿错了衣服的感觉。

    他应该穿正装,而且是向崔西求婚时穿的那一身,但他身上的衬衫已经两天没换了,而且外套上还有番茄酱留下的痕迹。

    “传统的鞑靼牛肉是生食,但它的蛋白质结构没有破坏,体现不出肉的鲜味,用超过高温烹调的食物,肉里面的水分会减少,这样一来就失去了生牛肉独特的口感,于是我尝试了低温烹饪,酱汁在烹饪的时候已经融入了牛肉的纤维,我用的顶菜是三文鱼子和海苔。”

    “就像是寿司。”米尔斯说。

    “没错,很多人相信芥末有杀菌的作用,就像中世纪的人相信焚烧掺了辣味的香料可以消毒,实际上芥末只能抑制微生物生长,除了开胃以外还能抑制食物中的微生物繁衍……”

    安东尼还在长篇大论,米尔斯已经开吃了,他用叉子将一个“寿司”给叉了起来,一口就把它吞了。

    “我的天。”米尔斯发出痛苦的哀嚎。

    “我用的是山葵根。”安东尼递了一杯水给他“它的味道比热狗上涂的黄芥末要辣得多。”

    “你干嘛不早说。”米尔斯捂着被芥末冲昏了的头,眼泪汪汪得指控着。

    安东尼微笑着说道“什么事让你回到了洛杉矶?”

    米尔斯“吨吨吨”得喝水,仿佛顾不得安东尼的问题,竖起一根手指让他等待。

    等一杯水见底后,米尔斯恢复了正常,他看着安东尼问道“你会催眠么,医生?”

    “你什么意思?”

    “有一个催眠师,他被本来该被他催眠的人催眠了。”

    “这是一种新流行的舞台表演?”

    “不,被催眠的对象是一个17岁的女孩。”

    “那个催眠师催眠她干什么?”

    “调查一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