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痕迹比起吻痕更像是牙印,但是乍一看确实是难以区别。

    其实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甚至会忽略掉它。

    闻晗礼的心微微颤了颤。

    南煜城注意到他的视线,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想起了昨天秦迹恒抱着自己又啃又咬,有点无奈。

    秦狗真不是白叫的。

    南煜城并不想利用这个像是吻痕一样的东西去打击闻晗礼。

    他和秦迹恒毕竟都还是高中生,虽然成年了,但也约定过毕业前不会做过火,就连亲吻都是克制的。

    南煜城知道闻晗礼不是什么坏人,但是也不想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话虽是这么说,但他也并不打算给闻晗礼任何希望。

    伤口总是拖得越久越疼,不如一次性治好。

    南煜城坦白:“昨天我惹他不高兴了,他咬的。”

    “我以为你是喜欢他脾气好呢。”闻晗礼也不知道自己是该作何反应,是该松口气,还是该感到自嘲。

    他面上仍然笑着,好像一点火气都没有,但是手却克制不住地握成了拳头。

    “我喜欢他整个人。”南煜城无奈:“抱歉,闻学长。”

    “可我似乎并不比他差。”闻晗礼喃喃。

    “喜欢不是好与差,或者说是先来后到的问题。”南煜城终于有机会把自己想说的话都交代清楚,他看出闻晗礼比之前冷静了不少,便轻声劝道:“感情他很玄幻的,这个事儿谁都说不准。如果真的有个基本法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伤感和难过了。”

    “好像是有几分道理。”闻晗礼道:“所以你就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秦迹恒?”

    “也不是莫名其妙吧。”南煜城露出了一个笑容:“他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了合适的地方,然后刚刚巧戳到了我内心中某个点,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喜欢上秦迹恒,也是一种必然。”

    “我明白。”闻晗礼忽然笑了笑:“就好像我喜欢你一样,莫名其妙,毫无理由。”

    南煜城一下子被他堵得说不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