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西沉,金灿灿的夕阳将晚霞染成一片金黄。

    第十九祷时来临,哥特城北大门,城门口的城防军官下令推出木栅栏,驱赶平民。按照规定,本应关闭的大门,今晚却反常的敞开着。距离城门五百步的一个山丘后面,一个人影正趴在灌木丛中一动不动的看着。

    趴着的人叫阿瑞斯,他是一名盗匪。五祷年之前,阿瑞斯还是一名安分守己的贵族私兵,因为是一名中级剑士,所以他被贵族老爷任命为了小队长,管着一小队的士兵,拿着一份不错的薪水。当上了小队长之后,家里便帮他张罗了一门亲事,对方是个十八岁的女孩,个头中等,可能是家里娇惯的原因,女孩的皮肤白嫩,再配合上那双大大的眼睛,算得上一名小美人了。

    阿瑞斯对女孩很满意,交往中便很用心,其实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比较木讷的少年,言语不多,长得虽然特别高大,身体健壮,但是行为举止经常被嘲笑是个傻子。

    他怕女孩一家人会嫌弃自己,也怕女孩看不上自己,于是一有时间便往女孩家里跑,看见有什么活计,都会抢着给做了,平时看见有什么好玩的小物件,或者好吃的零食,都会首先想着给女孩买了,第一时间给送去。

    他很喜欢这个女孩,喜欢她那种纯纯的自然的笑容,女孩一笑起来,他觉得世界是如此的美好。他不知道女孩对他是什么想法,但是,每次他去找她时,女孩总会静静的陪在他的身边。

    两个祷月过后,女孩家里突然托人暗示阿瑞斯的父母,要不要两家先订婚,这可高兴坏了他,然后那天,他第一次大胆的牵了女孩的小手。

    订婚之后,一切如旧,又过了半个祷年,阿瑞斯迎娶了美丽的女孩。大婚之夜,阿瑞斯问女孩为何会嫁给他这个木讷,呆傻的笨小子。女孩却笑着说他就是她的王子,因为他将她宠成了公主。

    如果时间能就此定格,那该多么的幸福美好。

    那一天,火焰与鲜血交织,他结束了巡逻回到家里的时候,看见的是吞噬了一切的大火,他不顾一切冲进火海,在房间中,找到了父母和妻子的尸体,父母都是被一刀毙命,而妻子的身体上布满了鞭痕。

    处理好尸体后,他赶去了她家,也只看见了一片废墟。然后他遭到了追杀,追杀他的是以前的同伴。他逃了出来,仇恨和怒火溢满了他的心房,不眠不休了两个昼夜,他找到了一个机会,偷摸进了贵族的卧室,折磨后,贵族说出了真相,凶手是一个显赫贵族家族的继承人,看上了他的妻子,在施暴时家人奋力反抗,然后那个凶手就杀了他的全家,最后,他得到一个名字,弗兰克。

    他试过几次想要报仇,每次都失败了,最后一次差点死去,后来,他意识到,那是他还很弱小,于是他来到离家乡暴风城不远不近的哥特城,做了一名盗匪,默默的隐藏下去,等待最好的时机。

    三个祷年过去了,他常常思恋那个爱笑的女孩,她的名字叫丽莲,寓意一朵纯洁的百合花。

    哥特城北门的小土丘处,阿瑞斯收回思绪,慢慢地倒退的爬着,尽管城防军肯定不会发现他,可是他仍然保持着机警,倒着爬了约莫五步的距离,将身影完全遮蔽在土丘的后方,他才弓着腰爬了起来,然后快速的向着临时营地的方向跑去。

    阿瑞斯所在的盗匪团伙是哥特城周边实力最强的团伙之一。他们的首领叫葛兰,是一名十二阶的高级骑士,副首领尤里,十阶的高级骑士。五名中级骑士,还有包括他在内的八名中级剑士,剩下的就是十五名低级职业者。

    十天前,有一个全身笼罩在灰色长袍,头戴兜帽的男人来到了他们的营地,和首密谈之后,首领葛兰带领他们收拾了不多的家当,撤退到附近的一个隐秘的地方,那一晚,他们看着一支约莫两百人的军队袭击了他们的营地,幸好提前撤出了。

    然后灰袍男人带着他们一行三十人来到一个庄园,住了下来。今天中午,首领集合了团伙,来到了一处临时营地。

    五里外,阿瑞斯回到了他们的临时营地,和周围的暗哨点头致意后,走到了首领葛兰的面前。

    “老大,哥特城北门今天确实有异常,第十九祷时的时候,城防军只是用木栅栏简单的拦了一下城门口,并没有关上城门。”阿瑞斯恭敬的向首领汇报着。

    葛兰是一个中年大汉,穿着一身有些陈旧的亚麻布料的骑士服,脸上的胡须布满整个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