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四,你什么想法?说出来听听。”

    刘老根看着幺弟,问道。

    沉默许久的朱雀,缓缓的抬起脑袋,不痛不痒的回答老大的问题。

    “我在想,我家的旺财好久没有开荤了,它最喜欢啃的便是人骨头。”

    “物尽其用,这两小伙子的骨头,我得要回去喂狗,老大没意见吧?”

    兄弟四个,一个比一个狠辣,都是江湖上有名的刽子手,怎么会轻易的善罢甘休。

    既然重出江湖了,自然得闹出点名堂,打出点名声。

    恰恰,面前的两人,就是他们重操旧业的垫脚石。

    踩着他们的尸体,也让姑苏的新晋帮派看看,他们四大金刚,仍旧宝刀不老。

    “好!”

    刘老根听着三个兄弟的豪言壮语,顿时热血沸腾。

    他的心里,本就憋着一股气呢,既然如此,就先拿始作俑者开刀。

    等解决完叶孤城之后,再去找那母子俩的麻烦。

    听说,萧家丫头可是远近有名的美人胚子呢,倾国倾城,国色天香。

    既然儿子没那个福气享受,就让他这个做老子的代替,好好的潇洒一把。

    吃干抹净之后,再扔给三个好兄弟爽一爽,最后再卖到窑子里面,去接客赚钱。

    想起这等完美的计划,刘老根的嘴角,便漾出了微笑。

    没想到年过半百,还能享受一下二十几岁的美人儿,这等艳福,可遇而不可求。

    “小子,拿命来!”

    率先出手的,是惜字如金、不苟言笑的老四朱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