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明舒母亲过世之前的事,那时两小无猜,情分犹深,他街头厮混,她混世魔王,都是招猫逗狗惹嫌之辈。他被人欺凌,她双手插腰带着府中家丁挡在他前面,豆丁大的丫头,就知道替他出头了,和人撕得天昏地暗,最后还得他善后……如今想来,遥远的记忆竟鲜活如初。

    细细思来,她的改变在她母亲过世之后。想来那是段很艰难的日子,简老爷对她再好,也取代不了母亲,偌大简家又只她一个女儿,家产、承嗣这些原本成年后才需要考虑的事,忽然间重重压来。她走出去,就代表着简家,不能让人指着她的鼻子骂她“有爹生没娘教养的野孩子”、“商贾之家的孩子果然粗鄙,上不得台面”,人慢慢就变了。他也不大去简家,隔了很久再见,她已经是个有模有样的千金大小姐了,真的成了天上那轮遥不可及的月亮。

    若搁从前,他是万不能再见到这样的简明舒,一场失忆,倒唤回她稚子天性。

    “阿兄,你在偷笑!”明舒的脑袋瓜子向来和常人不同,不追问旧事,反盯着陆徜的眼直看。

    陆徜笑,那是多稀罕的事啊。

    “我没有!”陆徜否认。

    “你有!”明舒伸手要撕他的风帽。

    陆徜急忙按住她的手,沉声道:“胡闹!”

    明舒也只佯装,当下笑嘻嘻道:“阿兄该多笑笑,笑起来才好看……”

    陆徜眼睛又弯了,听她道:“对对,就这样,将来到了京城也不知要迷倒多少小娘子……”

    他的笑顿时收起,她仍道:“一定有许多人想做我嫂子,我可得替你把关甄选。谁要接近你,就得先来买通我,唉呀,小手绢送起来,小点心吃起来……”话本里都那么写,讨好了小姑子,才有机会接近兄长不是?

    她徜徉在幻想的海洋,仿佛那些甜头已经得手,没瞧见陆徜微沉的脸。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陆徜的手掌用力按在她天灵盖上,试图把人拉回现实,明舒做完梦眉眼俱弯,顺势望向他,甜道:“阿兄,我喜欢你。”

    心中既已承认这个兄长与这个家,明舒便不保留。

    陆徜胸口狠狠一撞——他不是第一天知道她的心思,可论婚不论情非他所愿,故自得知简家想法后总是避着,与她保持距离划清界限。她从来都没说过“喜欢”一词,便是分别那日,也只提嫁娶未言情爱,仿佛他们的婚姻只是简家的一场银钱交易,要用金银与女儿换泼天富贵。

    今日她倒是出口了,只不过这一声“喜欢”,成全的是兄妹情义,再无男女之情。

    隐隐约约的,陆徜觉得自己做错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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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陆徜耳边都是明舒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