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陆藏林务实中又不失精致,每每将孔翎的衣服叠好放进衣柜时,还会给他搭好他平日里的搭配,好让他拿的时候方便些。其余的叠好放进高层之上,某次孔翎打开柜子时,发现他叠好的衣服上,放着一枝白净又鲜亮的玫瑰花,还未干枯,孔翎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今早刚放的。

    再瞥一眼床头柜上花瓶里的一大束白玫瑰,孔翎敛下眼皮,一言不发。

    第二日,陆藏林从学校回来时就看到了孔翎一袭黑色衬衫,领口别着一朵白玫瑰,恰在心脏的位置。

    当晚陆藏林兴奋得不能自已,做完之后还抱着孔翎舔来舔去,高兴得哼哼唧唧,烦得孔翎一脚踹过去,让他滚出去。

    等下次孔翎再打开衣柜时,发现衣服上的花变了,依旧新鲜到仿佛是刚放的,火红艳丽到仿佛能直直灼烧到人的心窝。

    红玫瑰。

    孔翎一把将柜子拉上,心想这傻狗得寸进尺到开始点菜了?

    当天陆藏林见到孔翎后,明目张胆地在孔翎的身上找红玫瑰,但是没有找到,孔翎还一脸无波的模样,喊他去做饭。陆藏林蔫蔫地去了,正熬汤时,孔翎缓步走来问好了没,陆藏林回答快了,询问孔翎是不是饿了,孔翎不冷不热地说了一声没有,转身欲走。

    陆藏林看着他的背影,而他则是伸出手指,扒了扒后脑微有些长的发丝。

    黑色发丝之下,纯白衬衫领口之上,别着一朵小小的精致的红玫瑰别针。

    就那么艳丽地盛放在孔翎的后领上——这是陆藏林最爱咬的位置。

    陆藏林两步上前抱住了孔翎,双臂紧紧箍住孔翎的腰,孔翎也不惊讶,瞥他一眼,明知故问有什么事,陆藏林就把头埋在他的颈间,蹭来蹭去,幸福地说着我好开心。

    傻狗。

    当时的孔翎心想。

    当晚做爱时,陆藏林出奇的温柔,也出奇的喜欢吻孔翎,把后颈那块地儿快咬出血了,最后是被吊着不上不下不能攀上高潮的孔翎忍不下去了,踹他一脚,让他快一点。被他十指相握着,操到双目失神,第二天下床时差点软倒在地上。

    也是在这时孔翎才意识到,不能再这么没有节制的做爱了。

    以前他约炮也没一天一次的频率,再这么胡搞乱搞下去,陆藏林年轻体力好没什么问题,他一个整天坐办公室也就周末泡一泡健身房的人,怕是天天都得扶着腰走路。

    于是在当晚陆藏林熟练地亲过来扒他衣服时,孔翎毫不留情地踹开了他,用被子一卷,把他滚成了一个蚕蛹,只露出一个懵懂的眼神看着自己。孔翎淡定地躺回去,拍拍蚕蛹,告诉他以后一周顶多只能三次。

    陆藏林当时的表情简直像是被抢走了糖的小孩,委屈又无助,还是个乖小孩,不敢哭,转了个身把自己的脑袋也埋进了蚕蛹里,背影说不出的可怜委屈。

    陆藏林以前从来不会背着孔翎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