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工商局核名后成立的。”左飞虎不动声色回答。

    “核名只是第一步,不代表允许公司成立,工商执照是怎么拿到的?”苑丹继续追问。

    “我认为,核名就是通过了,所以,就打印了营业执照。”左飞虎道。

    “那些章,是你自己私刻盖上去的吧?”

    “是的,当时很多人都找我刻章,我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左飞虎道。

    “你没看过相关的法规吗?”

    “我是个农民,不了解那么多。”

    核实身份的时候,左飞虎还自称博士,现在又说是农民,反正怎么对自己有利就怎么说。不懂法不等于可以犯法,这样的辩解是无效的,更何况,他也不是完全不懂,否则,伪造的营业执照,就不会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

    “被告人,你伪造了经营执照,作为行骗的第一步,这一点,你无法否认。”苑丹道。

    “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大额的注册资金,我只是换了一种方式,飞虎房地产一定会正式成立的。”左飞虎还在狡辩。

    “被告人,承包前进村鱼塘的时候,为什么不说明真实用途?”苑丹问道。

    “有必要说明吗?交了承包费用,我想干什么谁又管得着呢?”左飞虎居然反问道。

    “国有土地的用途,必须提前说明,不能擅自更改。”苑丹正色道。

    “这个问题你该去问村主任,他没说清楚,也没告诉我,光想着收钱。”左飞虎又开始推卸责任。

    村主任确实有责任,村里突然来了一些挖掘机,还将鱼塘挖了二十米深,就该及时制止,并且上报有关部门,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

    卷宗上,村主任对此的解释是,他给左飞虎打过电话,左飞虎的说要挖一个超级鱼塘,并且承诺多给村里补偿。

    后来,这名村主任被免职,无法面对这个耻辱的大坑,搬离了前进村。

    也是因为这个大坑,原本前进村早该并入东安市,区域规划却被一再搁置,迄今,大坑还在,成为了一种无声的警示。

    “被告人,你如何接触到大程投资?”苑丹问道。

    “打电话,发传真。”左飞虎张口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