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奚稚咬着吐司,喝了口牛奶,趁着搁下玻璃杯的空隙,偷偷瞄了眼对面的女人。

    唔......只有她知道,其实傅倾城的玩笑还真没说错。

    她从小睡眠很好,偶尔还喜欢赖床,只在心里装着事,还是那种第二天有很重要的事的时候才会早上自然醒。

    像今天,她已经很久都没有这样不用闹钟,自己醒来过了。

    奚稚想,因为结婚毕竟是件大事吧,才不是因为傅倾城所谓的什么兴奋。

    虽然傅倾城先吃完,但她好涵养地没有自己先离席,等着奚稚也吃完才收了杂志,起身道,“回屋换衣服吧。”

    换衣服,自然是要换白衬衫。

    再出房门的时候刚好迎面撞见,对视一眼,两人第一次这么像情侣装。

    当然,这是奚稚单方面以为的。

    对面的傅倾城白衬衫黑西裤,长身玉立,粉紫色长卷发难得扎起来,一个利落清爽的高马尾,好看得能直接拉去棚里拍时装杂志。

    杂志本人看了一眼奚稚,弯了弯唇,“嗯,奚小姐,你这样的打扮,系个红领巾,可以去少先队了。”

    奚稚:“......”

    你礼貌吗?

    “少先队员”脾气再好,也忍不住出言顶回去了,“你见过哪个小学生167公分的?”

    傅倾城便开始笑,奚稚想翻白眼,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女人似乎又看出她心中所想,“以前没见过,现在见到了,就是你咯。”

    奚稚扶额。

    你赢了。

    出了门上了车,车厢里很快流淌出柔和的音乐,傅倾城放了一张英文歌唱片。

    奚稚开了点车窗,初秋的晨风吹进来,并不燥热,裹着清新的草木味。

    这个方向并不是去民政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