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好东西。

    国会荣誉勋章,正式的名字是“荣誉勋章”,于1861年——正是内战爆发当年,为激励士气,由眼前这位林肯总统一力推动设立。因其源据国会法,因此乃以国会名义经由总统亲自颁发。也因此又被称为“国会荣誉勋章”。

    自设立之日起,到关卓凡穿越的那一天,国会荣誉勋章一直是美**人的最高荣誉和梦想。不论军衔,军官士兵都有获得的资格,但获取难度极大,只有最英勇的军人、号称“勇者中的勇者”才可能染指。

    麦克阿瑟说过:“我把我的心灵都卖给了一枚荣誉勋章。”

    杜鲁门也说过:“我宁肯要一枚荣誉勋章,也不要当总统。”

    最有趣的故事就发生在内战期间——联邦传奇骑兵将领,绰号“晨星之子”的卡斯特,一路奔南逐北,终于官拜名誉少将。他有一个很牛的弟弟托马斯,官做得没有哥哥大,却挣了一枚国会荣誉勋章。而卡斯特身为替补二星将军,日思夜想,连该勋章的边都没摸过,难免妒火中烧。一次兄弟俩出席一个社交活动,托马斯佩戴勋章到处炫耀得意洋洋,乔治一忍再忍终于忍无可忍,两兄弟最后大打出手,一时被传为笑谈。

    关卓凡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若是在后世,把“曾获得美国总统亲手颁发的国会荣誉勋章”这种事,写进自己的求职履历里面,该是多么牛逼闪闪的一句话?各大公司的人事部主管。非吓尿了不可。

    果真如此。自己应该是坐在某张大班台后面。悠闲地喝着咖啡,又怎么会在八里桥博物馆,去推销那一柜子廉价纪念品?

    不去博物馆,又怎么会白日做梦,去摸那把该死的刀?

    不摸那把该死的刀,又怎么会遭了雷劈,穿越到这个年代来?

    不穿越到这个年代,又怎么会带了这两万七千人。巴巴地赶到美国,练他这一支新军?

    不带兵来到美国,林大胡子又怎么肯授予他这枚勋章?

    唔……

    他又看了看那枚闪着青铜光泽的勋章,心说美国人为了让自己好好卖力气,准备得还真是周到。

    从外交礼仪上来说,没有拒绝的道理,况且就算收了这东西,总也不能说成是受了美国的封赏吧?

    既然如此,那美国人民的深情厚谊,就先领了!

    “总统先生。非常感谢,”关侯爷郑重地说道。“我的心情非常激动。”

    林肯替他挂好绶带,整理了一下,后退半步,满意地一笑:“关侯爵,我们去吃晚饭。”

    席面摆在位于同楼层西北角的“家宴厅”。

    名为“家宴厅”,并非第一家庭平时吃饭的地方,和旁边的楼层西南角的“国宴厅”一样,都是招待重要宾客的场所,只是较“国宴厅”略小,用来举行人数较少的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