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这种参折,绝对没有“淹了”的道理;也不可以不经调查,就“应毋庸议”。。。
尽管如此,整整过了四天,关于查办此案的上谕才发了下来:
“六科给事中王永泰奏:鸿胪寺少卿毛英章包揽安徽军费报销,经该省粮道李宗绶、凤阳府知府宋尊邦来京汇兑银两、贿托关说等语,着派麟昌、方鼎锐确切查明,据实具奏。钦此!”
这道谕旨,有几个地方,颇值得玩味。
一个是迟至第五天,才对王永泰的参折有所回复,或者说,才正式“启动调查程序”;一个是上谕的内容异常简单,行文之中,未做任何“有倾向性的指示”。这两点,都显得“上头”对查办这个案子,似乎并不是特别上心,甚至还有一点点小犹豫。
最重要的是,麟昌是刑部满尚书,方鼎锐是以刑部侍郎的身份署理刑部的部务。这两位都是刑部的堂官,而刑部虽然是办案的“对口单位”,但这种案子,仅靠刑部一家子,“份量”其实是远远不够的。
这是因为,第一,虽然毛英章的鸿胪寺少卿,仅仅是一个从五品的位子,但他还有一个兼职:军机章京。
这是关卓凡的“创制”。
太常寺、太仆寺、鸿胪寺,这一类冷曹衙门,平日少事,闲得蛋疼,而主官必是进士出身,多半都是笔头来得的。关卓凡以为资源不好闲置,便从中挑选手脚便捷、脑子活泛的,拉到军机处来充任章京。如此。拿一份工资。干两人活计。无形中便消减了一个“编制”,省下了一笔开销。
没想到有人脑子活泛过头了,居然把手伸进了军费报销的案子里。
枢府要员涉案,必定要各部“会审”,单靠一个刑部是搞不掂的。现在仅仅派了刑部两个堂官主办,什么意思?
第二,毛英章是从五品,但他的那位同年。被舆论的口水喷得最多的现任户部侍郎黄绍祖,可是正二品的大员。黄某人如果涉案,更不是单单刑部的正副堂官就审得的,必得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这个级别的人物,“奉明发特旨”,才能“询问案由”。
总之,上谕下来,不是大伙儿原先想象的风雨交加、雷霆大作的架势。
有人就嘀咕,难道这事儿不是阎丹初的手笔?也是,如果是阎老西儿的话。应该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
那么这个王永泰又是个什么来头?
也有人认为,走着瞧吧。“上头”说不定“先抑后扬”,好戏也许还在后头。
似乎为了佐证这种说法,上谕下来的第二天,刑部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动作,王永泰又上了一个折子:
“臣续有风闻,近日坊间哄传,安徽报销,户部索贿银十五万两;嗣因阎敬铭将到,恐其持正驳诘,始以九万金了事。黄绍祖、毛英章皆受赂遗巨万,余皆按股朋分,物议沸腾,众口一词,不独臣一人闻之,通国皆知之。盖事经败露,众目难掩,遂致传说纷纭。”
“臣窃思奏销关度支大计,数十年积弊相仍,全赖主计之臣整顿,以挽积习。黄绍祖久历部务,毛英章奔走中枢,皆深知此中情弊者,使其毫无所染,何难秉公稽核,立破其奸?乃甘心受其贿赂,为之掩饰弥缝。以主持国计之人,先为网利营私之举,何以责夫贪吏之借势侵渔,蠹胥之趁机勒索者也?”
“万青藜兼署部务,纵未闻有受贿枉法之行,何能免失察溺职之责?”
尽管如此,整整过了四天,关于查办此案的上谕才发了下来:
“六科给事中王永泰奏:鸿胪寺少卿毛英章包揽安徽军费报销,经该省粮道李宗绶、凤阳府知府宋尊邦来京汇兑银两、贿托关说等语,着派麟昌、方鼎锐确切查明,据实具奏。钦此!”
这道谕旨,有几个地方,颇值得玩味。
一个是迟至第五天,才对王永泰的参折有所回复,或者说,才正式“启动调查程序”;一个是上谕的内容异常简单,行文之中,未做任何“有倾向性的指示”。这两点,都显得“上头”对查办这个案子,似乎并不是特别上心,甚至还有一点点小犹豫。
最重要的是,麟昌是刑部满尚书,方鼎锐是以刑部侍郎的身份署理刑部的部务。这两位都是刑部的堂官,而刑部虽然是办案的“对口单位”,但这种案子,仅靠刑部一家子,“份量”其实是远远不够的。
这是因为,第一,虽然毛英章的鸿胪寺少卿,仅仅是一个从五品的位子,但他还有一个兼职:军机章京。
这是关卓凡的“创制”。
太常寺、太仆寺、鸿胪寺,这一类冷曹衙门,平日少事,闲得蛋疼,而主官必是进士出身,多半都是笔头来得的。关卓凡以为资源不好闲置,便从中挑选手脚便捷、脑子活泛的,拉到军机处来充任章京。如此。拿一份工资。干两人活计。无形中便消减了一个“编制”,省下了一笔开销。
没想到有人脑子活泛过头了,居然把手伸进了军费报销的案子里。
枢府要员涉案,必定要各部“会审”,单靠一个刑部是搞不掂的。现在仅仅派了刑部两个堂官主办,什么意思?
第二,毛英章是从五品,但他的那位同年。被舆论的口水喷得最多的现任户部侍郎黄绍祖,可是正二品的大员。黄某人如果涉案,更不是单单刑部的正副堂官就审得的,必得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这个级别的人物,“奉明发特旨”,才能“询问案由”。
总之,上谕下来,不是大伙儿原先想象的风雨交加、雷霆大作的架势。
有人就嘀咕,难道这事儿不是阎丹初的手笔?也是,如果是阎老西儿的话。应该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
那么这个王永泰又是个什么来头?
也有人认为,走着瞧吧。“上头”说不定“先抑后扬”,好戏也许还在后头。
似乎为了佐证这种说法,上谕下来的第二天,刑部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动作,王永泰又上了一个折子:
“臣续有风闻,近日坊间哄传,安徽报销,户部索贿银十五万两;嗣因阎敬铭将到,恐其持正驳诘,始以九万金了事。黄绍祖、毛英章皆受赂遗巨万,余皆按股朋分,物议沸腾,众口一词,不独臣一人闻之,通国皆知之。盖事经败露,众目难掩,遂致传说纷纭。”
“臣窃思奏销关度支大计,数十年积弊相仍,全赖主计之臣整顿,以挽积习。黄绍祖久历部务,毛英章奔走中枢,皆深知此中情弊者,使其毫无所染,何难秉公稽核,立破其奸?乃甘心受其贿赂,为之掩饰弥缝。以主持国计之人,先为网利营私之举,何以责夫贪吏之借势侵渔,蠹胥之趁机勒索者也?”
“万青藜兼署部务,纵未闻有受贿枉法之行,何能免失察溺职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