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很简单:如果普、中其中一方,对法国有过高的、不切实际的要求譬如,中国竟要求法国将其欧洲本土的某地,割给中国,则法国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答应,中、法若僵住了,普、法之间,也只好跟着僵住,这个和约,“两方”也好,“三方”也好,就签不下来了。

    关卓凡说,所谓“三方协议”之约,只是一个“原则性的意向”,其中细节,自然要先经中、普双方的外交人员反复讨论,才能定约。

    这个约定,不能包括过高的、不切实际的、令盟友感到为难的内容。

    其中领土或者说“势力范围”部分,中国对法国的要求,不但不会超出亚洲,甚至不会超出印度支那这和普鲁士当初对中国的“希望”,是一致的。

    中、普双方,真正“捆绑”在一起的,只是战争赔款一项。

    中国向法国要求的战争赔款,为普鲁之五分之一,即,普鲁士若向法国索偿一亿法郎,中国就向法国索偿两千万法郎。

    至于普鲁士到底向法国索要多少战争赔款,由普鲁士自定,中国不加干涉,反正,普鲁士要一个亿法郎,中国就要两千万法郎;普鲁士要一千万法郎,中国就要两百万法郎“一切惟普鲁士马首是瞻”。

    两位殿下,以为如何啊?

    五分之一?

    嗯,还是挺合理的吧!

    如前所述,中、法之战,法国投入的陆军部队,虽不超过其总兵力的十五分之一、其参加对普作战兵力的十分之一,但是,却多了一支庞大的舰队;更何况,法国对中国作战,要远涉重洋,这个单位费用,可不是用兵和法国接壤的普鲁士可比的。

    另一方面,中国对法国,虽然也只动用了部分的陆军军力,但海军,却一定是倾巢而出的,基本上也可算是“举国以赴”了。

    因此,五分之一不过分。

    普鲁士人释然了,腓特烈王储和卡尔亲王交换了一个眼色,同时点了点头,“好!”

    关卓凡表面平静,心里却大大松了口气。

    嘿嘿,二位,眼下,您们肯定是想不到,在不久的将来,您们向法国人提出的战争赔款,将是何等样的一个天文数字啊!

    对法战争取胜,逐法国人出印度支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是,勒索到关卓凡心目中的天价赔款,就不是什么顺理成章的事儿了。

    法国人大可以一个子儿也不给,拍拍屁股就走人有本事,你追到巴黎来咬我啊!

    关卓凡真没有这个本事。

    不过,普鲁士有这个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