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五月中旬,已经是春暮时节,纽约的午后,艳阳高照,在干巴巴的水泥地上,层层热浪,似乎想要撕裂这个世界一般,扭曲着人们的视线。

    站在太阳底下,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有种像是身上的油都渗透出体外的难以忍受。

    黄蕙兰捂着鼻子,不耐烦的将手中喷上香水的丝巾,在鼻尖晃动着,驱赶周围若隐若现的汗味。

    在纽约港,每当邮轮抵达港口的时候,人像潮水一般的涌向港口,人挨着人,人挤着人。没有在纽约港接送过亲朋好友,根本就不算体会到纽约有多么拥挤。

    相比黄蕙兰至少还有一顶遮阳伞,虽然英国贵妇的遮阳伞,比帽子大不了多少,总还能遮住脸,获得一丝阴凉。顾维钧穿着一身正式的洋装,可是已经在太阳底下站了有差不多一个小时左右,额头早就汗水涔涔,他也不敢让黄蕙兰用手绢给他擦汗。

    这个女人,不管是否是公众场合,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用一句直白一点的话来说,追求幸福的女人,伤不起。

    尤其是,黄蕙兰还是一个女富婆,这就让顾维钧和这个女人上街,脸上总感觉有些热滚滚的,心头不免泛出一种见不得人的羞愧。

    “你还是去车里等吧!这里有我就好。”

    说话间,顾维钧不时的用手绢在额头上点了点,擦去一些沁出额头的汗水,眼角耷拉着,嘴角牵扯出一丝苦涩的笑容。显然他有些后悔,亲自来港口迎接王学谦。

    他可是一国使节,这样做显然有些让人诟病。

    黄蕙兰可不管什么同学之谊,而且王学谦和顾维钧连同学都称不上,充其量不过是校友,心里更是不忿,嘟哝着:“不过是一个留学生,你是一国公使,派一个家仆来接人已经给足他面子了,还要亲自来,你看,遭多大的罪?”

    说完,有些怜惜的痴痴看着顾维钧汗出如浆,隐隐有点落汤鸡的影子。

    顾维钧高人一等的容貌,优雅的外交官气质,简直把黄蕙兰迷得神魂颠倒,即便平曰里顾维钧对她有些不冷不热,但只要能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她什么都放得下。

    “同校乡谊,非一般可以言表。”

    “轮船刚刚进海口,要等到你的那个小学弟出现,非两个多小时不可。”

    顾维钧高深莫测的样子,似乎真的跟王学谦有多大的私交似的,其实他在港口接王学谦,多半是为了躲避黄蕙兰。身边有一个女人追求,当然是一件让他窃喜的好事,但是如果这个女人拥有500万英镑的遗产,是一个寡妇,长相难登大雅之堂……

    总之,女土豪黄蕙兰身上霸气外漏,让顾维钧脆弱的自尊有种要被包养的危机感。就像是肥羊面对了饿狼,让他说不出的难受和惊悚。

    到时候,面子里子都没有,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其实在异国,外交家有一个异姓朋友,也是一件趣事,跟官员外放纳妾是一个道理,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