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臻给池幸带来了一份她梦寐以求的新合约,一切条件都符合池幸要求,甚至比她想象的更优厚。原臻更是直接承诺,会帮池幸解决她和峰川传媒之间的那份二十年长约。
换言之,原臻打算代替池幸支付违约金。
池幸当然不相信这是天下掉下来的好馅饼。
说实在话,她看见原臻在片场出现,第一反应居然是狗血偶像剧里的经典桥段出现了:男主角的父母长辈出面来找身份低微的女主角,甩出支票,砸下狠话,“我给你钱,你立刻离开他,永远不要再回来”,云云。
池幸和原秋时之间从来不是这中关系。但这不妨碍她小脑袋瓜窜出过幻想:如果原臻真的甩出支票,她就开价六千万。
只是没想到,原臻居然是为了另一个目的来的。
池幸并未立刻答应。新合约她也不能给常小雁看,常小雁虽然对林述川很多怨言,但她毕竟是峰川的人,在一切还没有眉目之前,池幸要保护好自己的秘密。
她翻看合约,心想这件事跟原秋时应该没有关系。如果是原秋时建议原臻签下池幸,原臻只会更加愤怒。她,此时此刻,是把池幸当做一个商品、一个人偶来看的。
“……是裴瑗吗?”池幸问。
原臻并不否认:“她非常欣赏你。托她的福,我也在这电影里投了一些钱。”
池幸完全明白了。
她心头石头倒是放下来一块。商业的事情就正经地谈,不掺夹任何感情因素。
“我会好好考虑的。”池幸中规中矩地说。
原臻能为了这件事专程来找她,这已经足够说明诚意。池幸不蠢,能让原石娱乐的掌权人亲自出面,这其中固然有裴瑗和麦子的人情关系,但也让她心中隐隐地有了个底:自己的商业价值,是足够让原石娱乐支付六千万巨款的。
原臻起身告辞,临走时又折回来:“这件事我弟弟还不知道,你不要告诉他。”
池幸心情太好,她忍不住说了一句以往绝对不会出口的话:“你不觉得自己管原秋时管得太多了吗?”
原臻没生气,回头扫她两眼。
池幸:“原秋时并不是会任人拿捏的软蛋。”
原臻:“你很了解他?”
池幸:“你不了解他?”
换言之,原臻打算代替池幸支付违约金。
池幸当然不相信这是天下掉下来的好馅饼。
说实在话,她看见原臻在片场出现,第一反应居然是狗血偶像剧里的经典桥段出现了:男主角的父母长辈出面来找身份低微的女主角,甩出支票,砸下狠话,“我给你钱,你立刻离开他,永远不要再回来”,云云。
池幸和原秋时之间从来不是这中关系。但这不妨碍她小脑袋瓜窜出过幻想:如果原臻真的甩出支票,她就开价六千万。
只是没想到,原臻居然是为了另一个目的来的。
池幸并未立刻答应。新合约她也不能给常小雁看,常小雁虽然对林述川很多怨言,但她毕竟是峰川的人,在一切还没有眉目之前,池幸要保护好自己的秘密。
她翻看合约,心想这件事跟原秋时应该没有关系。如果是原秋时建议原臻签下池幸,原臻只会更加愤怒。她,此时此刻,是把池幸当做一个商品、一个人偶来看的。
“……是裴瑗吗?”池幸问。
原臻并不否认:“她非常欣赏你。托她的福,我也在这电影里投了一些钱。”
池幸完全明白了。
她心头石头倒是放下来一块。商业的事情就正经地谈,不掺夹任何感情因素。
“我会好好考虑的。”池幸中规中矩地说。
原臻能为了这件事专程来找她,这已经足够说明诚意。池幸不蠢,能让原石娱乐的掌权人亲自出面,这其中固然有裴瑗和麦子的人情关系,但也让她心中隐隐地有了个底:自己的商业价值,是足够让原石娱乐支付六千万巨款的。
原臻起身告辞,临走时又折回来:“这件事我弟弟还不知道,你不要告诉他。”
池幸心情太好,她忍不住说了一句以往绝对不会出口的话:“你不觉得自己管原秋时管得太多了吗?”
原臻没生气,回头扫她两眼。
池幸:“原秋时并不是会任人拿捏的软蛋。”
原臻:“你很了解他?”
池幸:“你不了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