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安妄欢的安排,所有人都没有意见。虽然对于镖师他们这些算是黑吃黑的人来说,从来没有送人去官府的概念。但是他们也了解安妄欢的身份,安家的小少爷遇到这样的事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官府这很正常。

    安妄欢没有解释什么,对她来说,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里,即使自身的武力值再强大,也要顺应这个时代。这个世界永远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变,因此安妄欢在没有同化更多的人前,她还是老实的遵守这个时代的秩序比较好。当然,她才不会承认自己是懒得收拾这群人。

    回去的途中,车夫们加快了步子。他们不知道是谁专门想“吓唬”他们,是不是曾经的仇人。到时金国的细作们猜测是不是国师,可是国师为什么要无缘无故的打草惊蛇呢?

    明明之前给车夫的命令,便是将“天上人间”改为罂粟,让安妄欢对此上瘾。

    安妄欢算是懒得想这些问题了,对她来说这些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现在已知的数据太少,她还无法推算出最后的结果。只能等着别人的下一个计划,这种被动的感觉,让安妄欢有些不好受,可是却也什么办法都没有。

    安妄欢赌气似的咬着小首领送的肉条,这羊肉干被经过独特的手法制作之后,味道棒极了。可惜这是人家的独家秘方,安妄欢也不好意思问,只好不要脸的多要了一些。也是小首领心态好,不然以这个时代护食的人来说,要食物就相当于是明目张胆的抢劫了。

    肉干很有嚼劲,安妄欢一路吃下来也仅仅吃了一小块。。但不可否认,生气的时候吃肉干,对她来说特别解气。那撕心裂肺的咀嚼,要不是知道里面是肉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在吃敌人的血肉呢。

    落雁城的城门出现在了眼前,夕阳下安妄欢看着城门上写着大夏两字,飞扬的旗帜,那里是她未来的归属,而在那里将会有人等着她的归来。安妄欢想到这,便不自觉的扬起一抹笑意。

    快到门口的时候,安妄欢从撩起的帘子中,意外的发现站在城门口的顾朝雨。青年一身青衣长裳,就像是一棵青松,站在那里。眺望着远方,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

    都说认真工作中的男人最帅,安妄欢此时却觉得等待着她回家的男人更帅。明明已经到了冬季,而边关的冬天最是冻人。顾朝雨体质并没有很好的为他抵抗寒冷,他的脖子缩在衣领里。下午回到家便没有看到安妄欢,来到洛水河畔之后,便听到安妄欢一早就去了榷场。有些担忧的顾朝雨,便在被安老板强制的吃了午饭,然后就来到了城门口当了望妻石。

    在安妄欢发现顾朝雨之前,顾朝雨便看到了安妄欢坐着的马车。他的视力没有安妄欢好,可是不管安妄欢在哪他却总是第一个发现并找到她的。用一个不太好听的比喻就是,顾朝雨若是一匹老马,那安妄欢就是他总会找到的归途;若顾朝雨是一只粘人的犬,那安妄欢就是那个散发着我很好吃的大骨头。不管在哪,那只贪吃的狗,总会找到自己的大骨头,并且带会自己的家。

    马车在靠近城门口的时候速度降了下来,对于从榷场过来的商人,他们总会排查的很严格,担心会有什么违禁的物品被偷运到大夏贩卖。安妄欢这十辆马车的队伍,自然引起了门口士兵的排查。尤其是,这些车辆后面,还有一些看起来不像是好人的人。

    安妄欢在车夫的担心,和镖师的疑惑中跳下了马车,跑到了顾朝雨的面前。

    “你待着多少时间了,看冷的。”安妄欢在顾朝雨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抓住了对方的手,将自己身上的热量传送给对方。

    顾朝雨的手指很好看,指骨分明,而且并不是那种像爪子一般没有肉感的手。反而,看起来很匀称,像是老天爷的杰作。只是手指主人并没有那么用心的保护,反而手心还有指腹那些地方的茧比较多,破坏了整天的美感。想到他曾经也是个将军,是个习武之人,也就很好理解了。

    安妄欢最先注意到的并不是顾朝雨的手有多好看,而是这手的冰凉,就像是窝在冬季的铁上一般,刺骨的寒冷。

    被如此对待的顾朝雨,脸色微红,安妄欢的手和他的完全不一样,整个手就像是没有骨头一般,软绵绵的,最重要的是这手还有肉球。这让顾朝雨完全忘了这双手逃过麻袋,打过人。只记得,这是小姑娘的手,小姑娘主动握住了他的手。想到这,顾朝雨都想原地叫一声,来发泄身上的热气。用原地爆炸来形容在正确不过。只是想到这,顾朝雨连忙准备挣开安妄欢的手。大庭广众之下,安妄欢这样会被说闲话的。这是顾朝雨最不愿看到的,这时的顾朝雨脑子里已经完全忘了,安妄欢在别人看来是男生。

    在吃瓜群众的眼里,只会认为这是兄友弟恭,弟弟对哥哥的关心罢了。

    对于顾朝雨的挣扎,安妄欢只是抓紧了顾朝雨的手,顺带瞪了他一眼。不知道自己手凉吗?万一冻坏了该算谁的,到时候安妄欢需要他的时候该怎么办。

    真是个让人操心的家伙,到时候吃药哭鼻子咋办。-座右铭作天作地作空气,熊孩子排行榜第一的安妄欢摇了摇脑袋想到。真不知道不喜欢吃药,还喜欢大晚上套人麻袋的安妄欢是有什么资格去取笑顾朝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