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长顺不是骂她把娃儿养得跟小鬼一样么,她就好好收拾两闺女,争口气。

    黄家不但给闺女添置了衣裳,连伙食也好了许多。

    因为任三禾常借口不会做饭,把猎物或拿到黄家,或提到林家,让两家的嫂子帮着做,然后他就跟着一块吃。

    吃的好,黄雀儿就长好了,脸色红润起来,照顾妹妹更有劲儿了,因为任叔叔经常为这个夸她呢。

    吃就不说了,任三禾自己总是要吃饭的;就是穿衣惹了些麻烦。因他托冯氏和大头媳妇做了许多衣裳,总不能不穿,回头人家要问的,说你光做不穿是怎么回事?所以,他就经常换新衣。

    结果,他那挺拔英健的仪表配上新衣,在山村引起的反响是空前的,不但正当豆蔻年华的村姑们见了他就脸红,连小媳妇们也爱看他、谈论他。

    为何?

    因为所有衣裳的料子和花色都是他刻意将就杜鹃的需求买的。既然跟杜鹃相配,穿在他身上,他又是那等人物,效果可想而知了。

    这还不算,想是他自己也觉得,顶着一脸杂乱的胡须,却穿这样鲜亮的衣裳,看去有些不伦不类。于是某日,他便将脸上的胡须给刮了。

    那天傍晚,任三禾坦露刮去胡须的年轻面颊,穿一身天青色的绸布短装衣裤,掐准杜鹃每天吃奶的时辰特意来到林家。

    众人见了他的瞬间瞪大眼睛。

    山村的人可没见过这等人物!

    见大家张大嘴巴看他,任三禾就有些尴尬了。

    杜鹃倒不觉得有多惊讶,只是感觉完颠覆了他之前的气质:少了些豪爽,多了些俊美,成了个风流俊俏的少年。

    她也明白他的衣裳料子都是将就自己选的。

    这天青色就是浅蓝,清雅又素淡,正适合少年们穿。

    之所以大家看了惊讶,乃是因为山里的男人大多穿灰色粗布衣衫,女人则爱买艳丽的红绿花布,似这等清淡的颜色,肤黑粗糙的人可穿不起来。

    她想起自己还有一身黄色的衣裳,是类似于黄秋香的颜色,也是用帮他做衣裳“剩”出来的布料做的,要是他把那件衣裳穿出来,那个效果想必更惊人。

    脑补了下他穿上那衣裳的效果,她就呵呵笑起来。

    任三禾见小奶娃眼睛定在他身上笑个不停,好似看穿他的心意和尴尬一样,不禁脸红了,心里暗暗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