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发愁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铃声。

    罗杰皱了皱眉眉头,拿过正在充电的手机,屏幕上显示出来电的号码,备注的名字是吉姆。

    吉姆的全名叫做吉姆.怀特,是罗杰的高中同学,虽然同班,但关系并不算好,甚至可以说是仇人。

    罗杰和吉姆两人在刚刚进入高中的时候,还算是不错的朋友,但因为共同的爱好,摇滚音乐,因见解不同而产生了巨大的分歧,最终反目成仇。

    简单而言,底层贫民出身的罗杰,深受嬉皮士文化的影响,认为摇滚需要强烈到极致的个人风格,比如朋克摇滚、另类金属等等。

    而家境相对较好的吉姆,则偏爱传唱度极高的流行摇滚,认为风格摇滚都是下等人听的垃圾。

    吉姆在争辩时,下意识地说出的最后一句话,成为两人反目成仇的导火索。

    一个很常见,也很典型的,三观不同导致的巨大矛盾。

    犹豫了一下,罗杰仍然接通了电话:“hello?”

    “罗杰?听说你嗑药磕嗨了差点挂掉?哈哈哈哈!我早就说过你这个白痴迟早会把自己玩死!”

    电话另一头,传来一个充满嘲讽的声音,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极尽讽刺,嘲笑着罗杰。

    罗杰是灵魂是个三十多岁的成年人,当然不会因为一个陌生人的嘲讽而感到生气,但不爽却是一定的。

    耐着性子听了片刻,见对方始终没有说出任何有营养的话来,罗杰忍不住打断了电话另一头,一直喋喋不休的家伙:“吉姆,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要挂电话了。”

    “等一下!”

    吉姆终于不再废话,像是怕罗杰挂掉电话,语速飞快地问道:“下周的毕业舞会,你不会不参加吧?别忘了我们打的赌,弃权也要算你输的。”

    毕业典礼?

    罗杰回忆了片刻,终于想起来这么一回事。

    和太平洋对岸的那个国家不同,在北美,派对文化从高中起就贯穿着人们的生活,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非常热衷于各种各样的派对。

    哪怕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也有福利机构举办的小规模派对可以参加。

    而在整个高中生涯之中,没有什么派对比毕业舞会更加重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