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我恐吓自己,有时我捉弄自己。然而这些仍在继续,我已濒临崩溃。我是得了妄想症?还是只是喝醉了?……”

    罗杰沙哑的声音,在录音室中飘散。

    鼓点、吉他,以及若有若无的贝斯音线,留下了长达一分钟的余韵。

    “嘿,大个子。”

    安妮拍了一把罗杰的胳膊,说道:“你真的不考虑一下把这首歌改成重金属吗?朋克虽然也很酷,但是我好想弹重金属啊!”

    安妮的个头只有五尺七英寸,虽然在女孩子里算高的,不过比六尺二英寸的罗杰还是矮了不少。

    “大个子”这个称呼,似乎……

    也没什么不对劲的。

    “现在不行。乐队目前的核心风格是朋克,这一点不会变。《we.》是特殊情况,这首歌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是我们打响名气的最佳选择。”

    罗杰摇了摇头,说道:“未来我们当然会尝试更多的风格,包括硬摇滚和金属,甚至其它的小众风格也可以尝试一下,但是那是在乐队至少发行两到三张专辑以后的事。”

    这些问题几人早就有过多次的讨论,立场也早就达成了一致。

    不过,性格跳脱的安妮总是时不时提起转型的事,让罗杰十分头痛。

    今天要玩重金属,明天又想尝试硬摇滚,后天说不定还想玩玩后车库摇滚……

    总之这就是一个性格跳脱,心思又变得很快的小女孩。

    不过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小问题,安妮也仅仅只是性格有些跳脱,但在正事上还是分得清轻重的。

    闲聊了一会,罗杰开口道:“这首歌我们已经练的可以了,是时候开始练新歌了。”

    到现在为止,乐队熟练掌握的,仅仅只有两首歌而已。

    这个数量,对于一支乐队来说,实在是太少了。

    通过大量的练习,掌握新的曲目,是十分重要,而且迫切的事情。

    “就练玩贝斯的歌,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