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合院住了几天之后,今天叶剑南他们也该走了,所以一大早起来通知各位准备起行,叫他们收拾好东西,还和慕容天商量了一件事,叶剑南想叫慕容天暂时收养了那只鹦鹉。毕竟那么还是一只小鸟,跟着自己会很不方便。

    鹦鹉听到叶剑南想要把自己与主人分离,马上就飞到了凌凡的身后,好像挺害怕似的,边拍翅膀边大喊;坏人,坏人。但凌凡可不肯咯,还说什么自己是它的主人而且这只鹦鹉也适合于北方的气候,他说鹦鹉之前应该就在北方生活了很长的时间,竟然来到běi精几天了,都没有发生什么事还是叽叽喳喳,生龙活虎似的,而且还那么聪明,所以自己一定要带它在身边。

    而慕容天也说自己毕竟不是鹦鹉的主人,一时之间会很不适应,养不好可能会死掉,况且自己已经有了一只宠物——老鹰,这是自己中年的时候就养到现在的了,而且鹰和鹦鹉是绝对住不了一个院子的,要是一定要住的话,死的一定就是鹦鹉。

    叶剑南听了他们的分析也是觉得很有道理,所以就没有勉强他们,叶剑南走出院子按了按车保险对几个说道:大伙们,好了没有,好了就立刻上车吧!时间也不早了。

    好了,我们走吧!慕容琴第一个说道;

    好了,几个纷纷说道;

    嗯,大家就上车吧!

    在车上,马龙好奇的问道:“慕容小姐你打算去哪里干什么呢?而且要跟我们去多久呢?”

    这个嘛!我是去野外采集一些植物标本,拍一些动物的照片,如果有古物的发现那当然是最好的啦!虽然我只是一个生物博士,但是我很小的时候就跟着我父亲去一些考古现场去看,所以在他们的陶染之下我自己也掌获了一些考古技巧,所以今次你们去多久我就跟着你们去多久,因为我不想浪费这一次机会,而且我父亲也是很支持我去的,因为他想了结了他那一份遗憾,只能寄托在我身上了,所以我不想让他失望,你们明白我的意思了吗!慕容琴反问道;

    嗯,慕容小姐的话我们非常的理解,作为子女我们就应该体谅一下父母哪一种有心去做却无能为力的滋味,有我们在你不会少了一根毫毛的,回来还是一样的美丽。

    慕容琴挥了一挥头发笑着说道:“呵呵!那就有劳叶大哥你们的照顾了。”

    没关系,小事一碟,何况车里也就多了一个人嘛!

    从běi精向北高速出发,经过几个小时的行车,车也徐徐的在大兴安岭的南部的一个村庄停了下来,因为村庄前面已经没有路可走了,一眼看去,全都是绵绵不断的林海,在风的吹拂下,林海中发出一片片的呼啸声,就好像狼叫一样。走下车,天空竟然下起了小雪,大家都没有想到东北这边怎么会那么的早下雪,毕竟现在才十月份。

    马龙穿上棉袄擦着手掌说道:“可能是地区和气候不同吧!最近几年地球的气候变化无常,谁能想到哪天就下雪还是下雨呢?”

    确实想马龙所说的,现在地球上气候真的很复杂,同是北半球,有的地方冰天雪地,有的则是炎热酷暑,有的就是洪涝暴风,害得现在人们都不怎么相信天气预报了。

    叶剑南把越野车停到了一位农民伯伯的家后就姗姗的走了过来,嘿!弄好了没有,弄好了,我们就出发吧!

    凌凡帮鹦鹉穿上之前在王府井买的鸟类特制衣服后,抱着鹦鹉说;好了,大哥。

    好了,大哥,鹦鹉也跟着凌凡大声叫道;

    逗得在场的几个都笑了起来。

    带上了雪橇,还有的就是那厚厚的棉袄和手套,戴着防风镜,头上还盖着一定大帽子,真的像极了那些因纽特人在雪地里捕猎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