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歌坐在那里,这一次,她彻底的呆愣住,看着宋开。

    宋开把陨铁匕给放回储物戒指中,他朝着罗歌走了过来,说道“嘿,大小姐,我看看你的脚。”

    说着,宋开坐在罗歌的对面,把罗歌的腿放到自己的腿上,然后给她包扎。

    罗歌毕竟只是一个腾挪境的武者,身体皮肉还算不上很坚韧,一般到了神勇境之后,才会力大无而且皮厚无双的。

    宋开取出药粉和消毒碘酒,给罗歌包扎。

    “啊!”罗歌疼的叫了一下,秀美的小脚不由自主的就往上抬起来。

    宋开赶紧说“别动,给你包扎伤口呢,这样好的快……呃,大小姐,我觉的你还是赶紧把脚放下来的好。”

    “我不放,你给我怎么弄的,这么疼!”罗歌紧皱着眉头,很漂亮。

    不过现在,宋开根本没有看罗歌的脸,主要是,当罗歌抬着她的脚的时候,那家丁长袍就会裂开一个空隙,一个很大的空隙。

    而且,罗歌只穿着这个家丁的长袍,里面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说,宋开这个角度,完全能够看到罗歌的大退更深处。

    罗歌其实只是想要表达下自己比较疼,可是,当她看到宋开那双眼直勾勾的样子的时候,她突然醒悟过来。

    罗歌立即把脚放下来,然后小手狠狠的拍了下宋开肩膀,“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无耻的!”

    宋开挠着头,有点恋恋不舍,他嘀咕着笑着说“我以为你是故意把脚抬起来让我看的呢。”

    “啊!混蛋,你才故意的”!罗歌红着脸,朝着宋开的肩膀上就拧。

    “饶命,大小姐饶命,我先帮你包扎好,然后咱们就回去。”宋开赶紧转移话题。

    罗歌哼了一下,说道“先去买衣服!气死我了,我……我是没脸了。”罗歌双手捂着自己的脸,很郁闷的叹气。

    宋开在那里笑。

    罗歌的脚,秀气美丽,白皙粉嫩,怪不得古代很多文人墨客喜欢看女人的脚呢,还有那么多皇帝,选妃子最注重的就是脚,原来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啊。

    包扎好,宋开把罗歌抱起来,他说道“大小姐,你抱了我一路,现在,轮到我回报你了,接下来,我们回多山城,罗府,我们要抢回来,不能让大夫人给糟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