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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这意思如果老板真有女儿你还真想当他的女婿喽?”

    陆牧不想跟于小晚讨论这种没营养的话题,帮她用筷子动了动碗里的馄饨。

    “尝尝,这家店里的馄饨味道很不错,我上大学时最喜欢吃的就是这里的馄饨。”

    喜欢吃,却不常吃。

    说起馄饨,陆牧似乎对它有一种特别的情愫。

    奶奶不会做馄饨,或是说奶奶年纪大了,生活在他们那个年代的人,几乎没有听说过馄饨。

    他第一次见到馄饨是妹妹三岁的时候,母亲给妹妹做了馄饨。

    那时他九岁,闻着馄饨的香味,知道那里面包着的是肉,馋啊。

    可是就那么一小碗,母亲说妹妹小,刚学会吃东西,精细的吃食要让着妹妹。

    可是当妹妹吃了两个馄饨不想再吃的时候,母亲把剩下的馄饨给了大哥,说大哥正长身体,需要营养,要不然起不来个子。

    那一次,他啃着玉米面的饼子,看着妹妹吞吞吐吐的吃着馄饨,又看着大哥狼吞虎咽的吃着馄饨,甚至连一口汤都没有喝到。

    那时他就想,小时候家里实在太穷了,他没吃上过馄饨,等他跟大哥似的需要长个子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有一碗馄饨吃?哪怕是妹妹吃剩下的。

    后来奶奶生病照顾不了他,他回到父母身边,才知道他日思夜想的馄饨母亲一年到头总会做那么几次。

    或是大哥和妹妹生病,或是他们成绩好母亲高兴。

    而事实,也仅限于妹妹和大哥生病,妹妹和大哥考了一百分。

    而他,总是生活之外的那个人。

    第一碗馄饨他就是在这家店吃的,那时店里招临时工,他利用假期过来打工。

    赚到第一份工钱,他就让老板给煮了一碗馄饨。

    和他想象的一样,馄饨的味道好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