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2月到7月。

    香港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

    一个出租车司机只在下雨天作案,接连残忍杀害了4名女子,并带回家中进行肢解或强奸。

    更过分的是,他不仅将私处进行防腐处理作成标本。

    还在肢解、性侵时,会将整个过程拍照录像保存下来,供自己日后欣赏,以满足变态趣味。

    这起案件就是雨夜屠夫案。

    雨夜屠夫案是香港十大奇案之一。

    1982年2月11日。

    香港沙田区警方接获一通民众的报警电话。有人瞧见城门河里漂浮着一个球形物体。

    警方到达现场后打捞发现,居然是一颗人头。

    于是立即对附近河床进行打捞,历经7个多小时。

    于距离头颅出现处下游两百公尺,又发现一对被层层包裹的胳膊。

    这很明显是受害者被凶手肢解后抛尸,于是警方继续寻找受害者其他身体。

    第二天。

    警方又在发现头颅与胳膊处的附近发现了一包漂流着的物件。

    打开是一双腿。

    经过法医鉴定后,头颅、胳臂、双腿,属于同一人。

    但因为没有发现身体躯干,已经发现的部位经过河水浸泡已经肿胀,难以分辨受害人真实身份。

    唯一的线索就是右臂外侧,有一个称为“穿心刀燕子飞”的纹身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