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晋安区法院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可以说是左右不是人。

    判陈信滔有罪,证据不足、法理不容。

    判无罪,上有压力,下有媒体及社会舆论的指责。

    为此,法院到晋安区政法委诉苦。

    政法委出面协调,将晋安分局副局长王振忠请到办公室。

    不料王振忠大吵大闹:“这是受到公安部表彰的铁案,你们敢判陈信滔无罪?”

    晋安区政法委一位官员说:“在强大的压力下,政法委也很难顶住。”

    2001年10月17日。

    晋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数百人前来旁听。

    法官已看出此案大有问题。

    法院法警队一位负责人听了庭审后,将陈信滔的手铐从背面移到前面。

    安慰他说“这事他们简直乱来,你不要着急。”

    庭审一结束,徐承平就强迫福州市多名旧车交易商联名写了一封告状信。

    指控陈信滔是敲诈勒索团伙、黑社会后台老板。

    这封信被王振忠大加利用。

    他立即请求时任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宋立诚给晋安区检察院和法院施加压力。

    顶着压力,晋安区检察院向徐承平提了两个问题。

    检察院作了调查,徐承平在旧车交易市场根本没有办公室,为什么徐承平和警方一口咬定涉案那个房间是徐承平的办公室?

    事发当晚,徐承平为何通过警方迫不及待地将陈信滔那些车一扫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