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杭州莱茵达大厦碎尸案2(1/5)
刚到福州,他就给警方写了一封信。
声称只要警方给他6000元的线索费,他就把这个同伙卖给警方。
见警方不搭理自己。
刘超又写了封信说,可以先付我3000块钱,等警方根据他提供的线索找到同伙后,再付剩余的3000块钱。
在福州,刘超伙同当地地痞,侵犯、虐待了一对年轻姐妹。
之后,刘超就迅速逃窜到了武汉。
到了武汉之后,刘超开始迷恋上了枪支。
在看了几本有关枪支的杂志之后,刘超搜集材料,自行组装了一支手枪。
为了测试自制枪支的威力。
刘超在武汉街头,随机对着路人射击,受害人应声倒地。
见目的已经达到,自制枪的效果让刘超十分满意,刘超从容的逃掉了。
有了枪之后,刘超的作案频率越来越频繁。
福建、长春、云南,在他所经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的犯罪痕迹。
在福建,他还曾经多次尾随独身女性,并且对她们实施了抢劫以及强奸。
刘超作案基本上没有任何讲究。
无论是与他有过节的或者是没有过节的人,在下一秒都有可能会成为他的目标。
在施暴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强烈反抗的受害者,他就会将人直接给杀害。
在长春火车站的时候,他就杀害了一位激烈反抗的受害者。
一般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多为为感情、为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