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托尼﹒派克放出了狠话,可是在僵持了几天之后,还是无奈地乖乖坐回了谈判桌前。
这实在是没办法的事情,这几天他也没闲着,一方面他用最快的速度将在魔都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国内以征求董事会的意见,另一方面他也不断地在同来的各分系统供应商间串联,试图组织起一个攻守同盟,以应对当前越来越恶劣的谈判形势——但这一切,注定是徒劳的。
一面是凭空多出了BAE这个强大竞争对手的现实压力,一面是华夏商飞开出了极为有诱惑力的合同条件,在这种形势下,终于有人妥协了,而只要有了第一个,在其示范作用下,第二个、第三个便会顺理成章地出现,于是,这个攻守同盟在还未成型之前,就已经溃散。
所以很快的,托尼﹒派克就郁闷地发现,身边的人们都陆续换了表情,而在聚会的时候,他们谈论得更多的,是将从与华夏的这次合作中,为公司的未来赚取到多少利益。
他被彻头彻尾地孤立了。
事实上,看到了别人在签下合同后那种如释重负又志得意满的表情,托尼﹒派克自己也非常后悔,对于派克宇航来说,有可能在他手中丢掉这份含有巨大经济利益的订单的压力,并不是那么好承受的,但是,前几天在华夏那位吕董事长面前放出的狠话又让他有些抹不开面子。
好在,董事会最后给了他下台的台阶,在经过了几天的紧急磋商之后,董事会的最新指示传来,他可以代表公司接受华夏方面的条件,只要他们开出的价码能够让人满意。
华夏开出的价码其实真的非常有诚意,他们除了会支付一笔技术转让费用之外,还将签署一份在千禧年之前,订购一百套分系统的协议,而且这份协议还得到了埃里克﹒谭以其个人名义进行的担保——换句话说,就算华夏商飞随后未能履行这份采购合同,派克宇航也可以要求谭振华以个人名义将这一百套分系统买下来,而谁都知道,埃里克﹒谭是当前最年轻、最富有的科技富豪,他的支付能力是无可置疑的。
托尼﹒派克终于还是在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而他也是最后一个签署了这份协议的国外供应商代表,随着他的签字,长达3月有余的华夏商飞分系统供应商选型工作终于告一段落,“C919”的研制工作也转向了最至关重要的技术研发阶段。
与上一次从零开始研发“运十”不同,这一次“C919”研发工作从开始起就站在了一个非常高的起点上。
有了“运十”研制的经验为基础,又有了“BAC”项目的运营积累,“C919”在设计之初,就定下了必须完全遵循了米国FAA和欧共体民航机最新适航标准的基调,更是在谭振华的主导下,引进了全新的计算机辅助设计手段,而张振中也因为他在工程整体协调、质量管控、FAA适航证申请流程等方面具有的丰富工作经验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特别是在与各分系统供应商,特别是米方的供应商打交道进行技术协调的过程中,他发挥出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毕竟这些其实都是他的老熟人了
,在华夏商飞,没有谁比他更了解这些公司,这些人、这些分系统的特点。
所以,在经过了这段时间与新同事们的磨合之后,他也成功融入了团队。
重新恢复了以往工作状态的张振中,终于在送谭振华到机场的路上,由衷地对他说了一声:“埃里克,谢谢你。”
……
1986年的8月末,谭振华回到了圣何塞,缅玉和华夏的事情都告一段落,他也终于有了一点闲暇,除了开始认真地攻读自己的博士学业之外,也可以腾出手来,处理另一桩麻烦事了。
在今年的CES展会上,“Midoor”联盟的对手登场了——以米国老牌半导体及通讯行业巨头摩托罗拉及操作系统行业曾经的领军企业微软为核心发起的“MM”联盟,正式亮相并向“Midoor”联盟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
不得不说,这个“MM”联盟具有丝毫不弱于“Midoor”联盟的号召力,仅从其已经宣布加盟的企业就可见一斑——德州仪器、SUN、Aga(阿米加)、AtariST(雅达利ST)……这些都是具有相当号召力的IT企业,还有一大票倭国的电子游戏机制造商比如“世嘉”、“SNK”、任天堂等也纷纷采用了摩托罗拉廉价的上一代CPU作为其主机核心。而彻底拉下了面p-i,将“iDoor”操作系统的成功经验“学习”了十足十的微软,更是采用了咄咄逼人的进攻策略,他们的“微软软件商店”的分成比例比“iDoor”更优惠,对于一些比较热门的下载软件,还制定了阶梯式的返利政策,一时之间,很多软件开发商们纷纷把在“iDoor”系统上的热门软件改头换面,基于相同功能开发了运行在“视窗”操作系统上的版本。
更糟心的是,根据杰西卡告知的消息,iDoor与微软互诉对方侵犯知识产权的官司,很可能将以这样一种方式结束:“iDoor”将部分打赢官司并获得微软的一笔赔偿金,但微软将可以以支付一笔授权费的方式永久获得可以继续使用GUI图形界面、鼠标及其他类似点击设备的权利——因为法院认为,虽然两种操作系统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一样的,但这些技术属于计算机软件,和实物不同,对软件来说,虽然实现了相同的功能,但是基于二者分别适用于RISC构架和CISC构架两种完全不同的计算机构架,所以源代码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微软也在其中做出了一定的创新,不能算完全的抄袭,所以法院更倾向于以微软向“iDoor”支付一笔补偿金的方式来了结这场官司。
这样的结果让包括谭振华在内的所有“矩阵”实验室相关人等都有些不能接受,麦克格雷戈甚至认为,这是杰西卡和她的律师团队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过谭振华却在仔细地思考之后,否认了他这种想法——因为他想起了他曾经看到过的一则花边新闻,在他的前世,苹果公司也曾经在几乎相同的时间以同样的侵权案起诉过微软公司,而那桩案件最后的结果是,苹果败诉!
这实在是没办法的事情,这几天他也没闲着,一方面他用最快的速度将在魔都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国内以征求董事会的意见,另一方面他也不断地在同来的各分系统供应商间串联,试图组织起一个攻守同盟,以应对当前越来越恶劣的谈判形势——但这一切,注定是徒劳的。
一面是凭空多出了BAE这个强大竞争对手的现实压力,一面是华夏商飞开出了极为有诱惑力的合同条件,在这种形势下,终于有人妥协了,而只要有了第一个,在其示范作用下,第二个、第三个便会顺理成章地出现,于是,这个攻守同盟在还未成型之前,就已经溃散。
所以很快的,托尼﹒派克就郁闷地发现,身边的人们都陆续换了表情,而在聚会的时候,他们谈论得更多的,是将从与华夏的这次合作中,为公司的未来赚取到多少利益。
他被彻头彻尾地孤立了。
事实上,看到了别人在签下合同后那种如释重负又志得意满的表情,托尼﹒派克自己也非常后悔,对于派克宇航来说,有可能在他手中丢掉这份含有巨大经济利益的订单的压力,并不是那么好承受的,但是,前几天在华夏那位吕董事长面前放出的狠话又让他有些抹不开面子。
好在,董事会最后给了他下台的台阶,在经过了几天的紧急磋商之后,董事会的最新指示传来,他可以代表公司接受华夏方面的条件,只要他们开出的价码能够让人满意。
华夏开出的价码其实真的非常有诚意,他们除了会支付一笔技术转让费用之外,还将签署一份在千禧年之前,订购一百套分系统的协议,而且这份协议还得到了埃里克﹒谭以其个人名义进行的担保——换句话说,就算华夏商飞随后未能履行这份采购合同,派克宇航也可以要求谭振华以个人名义将这一百套分系统买下来,而谁都知道,埃里克﹒谭是当前最年轻、最富有的科技富豪,他的支付能力是无可置疑的。
托尼﹒派克终于还是在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而他也是最后一个签署了这份协议的国外供应商代表,随着他的签字,长达3月有余的华夏商飞分系统供应商选型工作终于告一段落,“C919”的研制工作也转向了最至关重要的技术研发阶段。
与上一次从零开始研发“运十”不同,这一次“C919”研发工作从开始起就站在了一个非常高的起点上。
有了“运十”研制的经验为基础,又有了“BAC”项目的运营积累,“C919”在设计之初,就定下了必须完全遵循了米国FAA和欧共体民航机最新适航标准的基调,更是在谭振华的主导下,引进了全新的计算机辅助设计手段,而张振中也因为他在工程整体协调、质量管控、FAA适航证申请流程等方面具有的丰富工作经验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特别是在与各分系统供应商,特别是米方的供应商打交道进行技术协调的过程中,他发挥出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毕竟这些其实都是他的老熟人了
,在华夏商飞,没有谁比他更了解这些公司,这些人、这些分系统的特点。
所以,在经过了这段时间与新同事们的磨合之后,他也成功融入了团队。
重新恢复了以往工作状态的张振中,终于在送谭振华到机场的路上,由衷地对他说了一声:“埃里克,谢谢你。”
……
1986年的8月末,谭振华回到了圣何塞,缅玉和华夏的事情都告一段落,他也终于有了一点闲暇,除了开始认真地攻读自己的博士学业之外,也可以腾出手来,处理另一桩麻烦事了。
在今年的CES展会上,“Midoor”联盟的对手登场了——以米国老牌半导体及通讯行业巨头摩托罗拉及操作系统行业曾经的领军企业微软为核心发起的“MM”联盟,正式亮相并向“Midoor”联盟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
不得不说,这个“MM”联盟具有丝毫不弱于“Midoor”联盟的号召力,仅从其已经宣布加盟的企业就可见一斑——德州仪器、SUN、Aga(阿米加)、AtariST(雅达利ST)……这些都是具有相当号召力的IT企业,还有一大票倭国的电子游戏机制造商比如“世嘉”、“SNK”、任天堂等也纷纷采用了摩托罗拉廉价的上一代CPU作为其主机核心。而彻底拉下了面p-i,将“iDoor”操作系统的成功经验“学习”了十足十的微软,更是采用了咄咄逼人的进攻策略,他们的“微软软件商店”的分成比例比“iDoor”更优惠,对于一些比较热门的下载软件,还制定了阶梯式的返利政策,一时之间,很多软件开发商们纷纷把在“iDoor”系统上的热门软件改头换面,基于相同功能开发了运行在“视窗”操作系统上的版本。
更糟心的是,根据杰西卡告知的消息,iDoor与微软互诉对方侵犯知识产权的官司,很可能将以这样一种方式结束:“iDoor”将部分打赢官司并获得微软的一笔赔偿金,但微软将可以以支付一笔授权费的方式永久获得可以继续使用GUI图形界面、鼠标及其他类似点击设备的权利——因为法院认为,虽然两种操作系统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一样的,但这些技术属于计算机软件,和实物不同,对软件来说,虽然实现了相同的功能,但是基于二者分别适用于RISC构架和CISC构架两种完全不同的计算机构架,所以源代码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微软也在其中做出了一定的创新,不能算完全的抄袭,所以法院更倾向于以微软向“iDoor”支付一笔补偿金的方式来了结这场官司。
这样的结果让包括谭振华在内的所有“矩阵”实验室相关人等都有些不能接受,麦克格雷戈甚至认为,这是杰西卡和她的律师团队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过谭振华却在仔细地思考之后,否认了他这种想法——因为他想起了他曾经看到过的一则花边新闻,在他的前世,苹果公司也曾经在几乎相同的时间以同样的侵权案起诉过微软公司,而那桩案件最后的结果是,苹果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