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平小时候并不胖,相反在上高中之前,他的绰号是“棍子”和“豆杆儿”。

    因为又高又瘦,他时常被同龄的男孩讥讽嘲笑,甚至受到他们的欺凌,那时候他不是选择反击而是尽量一个人呆着。

    在上高中之前,一个和他同名的青年领袖梅尔文-康宁汉姆说服他去打篮球,特平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在篮球场上找寻到了自我。

    高三时,他已经是个场均24分15个篮板球的超级内线,在前往肯塔基大学之前,他读了一年的预科学校——在弗吉尼亚一所军事学院。

    在那里他不仅打篮球,同时是一个乐队的鼓手,他参加各种活动,包括一些军事训练,而目的是: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正常人。

    他有着身材高大的巨人共通的烦恼——不想被人当做怪胎、高跷人或者什么奇怪的穴居动物,只是想被当做正常人对待。

    球场上和球场下,特平都是个温和的人,他爱笑,喜欢吃,性格活泼,对大部分人都没有敌意,哪怕球场上的对手。

    在球场上他努力争胜,把球投进篮筐,抢下篮板,做教练让他做的事,他没有更多去思考,篮球对他真正的意义是什么。

    在肯塔基他过的很开心,没有太多烦恼,唯一的烦恼是会饿,然后教练不让他吃,他不得不和教练斗智斗勇就为了吃上一口汉堡包。

    但到了职业球队,成为快船的一员时,一切都变了,和他想象的一点都不一样。

    一开始非常的光鲜美好,在高位被选中,和斯特恩握手,来到天使之城,受到很高的期待。

    球队中有比尔-沃顿、马奎斯-约翰逊、尼克松这样的大牌明星,过去只能在新闻和电视中看到他们。

    沃顿是UCLA、波特兰的超级中锋,尼克松曾是湖人的明星后卫,约翰逊一样声名赫赫,在大学篮球界、NBA都很有成就。

    特平觉得自己跟在他们身边,大家组成一个有力的团队,好好打球,赢得比赛,能在洛杉矶大放光彩。

    但很快他发现自己错的离谱,快船是个糟糕透顶的团队,从老板到管理层到员工,很少有人真正热爱篮球。

    球队没有什么篮球文化,教练、老板对球员们的状况漠不关心,只求他们能正常打比赛就行,老板只关心赚钱。

    训练的场地一团糟,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军事基地里,没有更衣室,更是一大早要去训练,为了省钱。

    坐飞机要绕路,以便能用到优惠券,为了省钱;住的酒店永远是普通甚至最糟的,热水都不能保证,为了省钱。

    最糟糕的还不在于这个,在大学大家的条件也不怎么样,但所有人一起打球都很开心。

    最糟糕的是,他们不像一个团队,所有人只是上班打卡,快船就像一个公司,大家每天到自己的工位上耗完工时,到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