芃麦路边拦了辆出租车,怒气填胸地将商湛推了进去。

    车子到了惠南苑的家,进门后芃麦先是洗了把冷水脸,而后才起伏着胸膛一脸阴沉地走到男人面前说教:

    “你知道吗?当你昨天说出自己没有固定工作的时候,我其实隐隐约约是有这样的担忧的,我担心你会想要走捷径,靠自身的条件换取生存的筹码,想要不劳而获,结果怕什么来什么,你偏偏还是走上了这条路!”

    也难怪芃麦会误会,首先商湛外表确实过于出众,加上他那双干净修长的十指,一看就像是未经过任何劳作的手。

    明明是穷人家的孩子,却从未用过手。

    可想而知懒惰到了什么程度。

    “一个堂堂七尺男儿,不正经找个工作,企图依靠取乐富婆为生,我就问你害不害臊?”

    “你哪怕到工地去搬砖,也值得人钦佩,起码你是靠自己的双手吃饭,可你却选择了一条最令人不耻的路!”

    “你坦白说,这一行你干了多久?”

    “还有你这身衣服,这身衣服哪来的?是会所提供的工作服,还是那些富婆给你买的?”

    芃麦越说越恼火,想到品行高风亮节的公公,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你在会所里上班的事爸知道吗?

    爸一把年纪,每天还风吹日晒的在外面摆地摊,你却做出这等辱门败户的事,你简直对不起他老人家!”

    言罢,就要将告状的电话拨过去。

    关键时刻,被训斥了一通的男人才漫不经心制止了她,“用不着这么小题大做。”

    紧接着又用一副更加不以为然的口吻说道,“大不了,我不干了。”

    这云淡风轻的态度着实是把芃麦气得够呛。

    到底该多么三观不正。

    才会有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

    “小题大做?你觉得我是在小题大做,和自己领证的老公跑到夜店里去当鸭,你没觉得有愧于我,还摆出一副我在挑事的姿态,你是素质教育下的漏网之鱼吗?还是人类进化时,你躲起来了没进化成功?”

    芃麦骂起人来一套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