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你去打。”

    程有立竟表现出一副有恃无恐,愤怒地喊着。

    见他这副姿态,我则有些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拿起电话,我拨通了兰姐的号码。

    在将事情简单明了的跟她说了一遍后,我说出自己的目的:“帮我查一下,市局有没有叫程有立的人。”

    “好。”

    兰姐那边了解前因后果后,答应一声挂断电话。

    大概过了五分钟,兰姐那边给我回了电话。

    “调查清楚了,确实有叫程有立的警员,不过,他不是市局的,而是西丰派出所的副所长。

    我特意问了一嘴,西丰派出所那边没有接到过抓赌报警,这群人应该是下班期间擅自行动。”

    兰姐特意在擅自行动四个字上加重语气。

    擅自行动,就跟袭警是一样的。

    下班期间袭警,在法律上,不算是袭警。

    问题的关键在于,权力在别人的手里,无非定义对方是否为工作时间。

    所以,很多警员在下班期间跟人发生冲突,因为普通人能力有限,只能对方说白是白,说黑是黑。

    警员说自己是执法期间,也无法判断依据,明明不构成袭警,却也会被颠倒黑白。

    就像程有立这伙人,他们明明是下班期间,擅自行动,但如果遇到一些没背景的赌场,就算是程有立他们违规,也最后会被说成执法。

    但我不同。

    我的背后不是没有人,他一个副所长,还是其他辖区的,属于跨区办案,还是擅自行动,只要我想要追究起来,他们的麻烦比我的麻烦要大得多。

    “问清楚了,你们身份确实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