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戈蓝荣四大家,最后让一群拿好战斗狠耍刀子的给统治了,可悲啊。”

    我用手指弹了弹烟茎,烟灰脱离,随风而散。

    金、戈、蓝、荣,江湖四大家,虽然是做着不光明的行当,终究也是靠手艺赚钱。

    从古至今发展千年,最终,却要成为拿刀子的混混手下,这是四大家的没落。

    荣门后代这群小偷小盗,需要依附江湖混混。

    我蓝道老千,如今也是在大军这群江湖人手底下工作。

    “哎呦,你小子了不起呀,还知道金戈蓝荣呢。”

    朴国昌听我提起金戈蓝荣,顿时提起了兴趣,看向我的目光中,也多了几分亲切。

    “江湖路上一枝花,金戈兰荣是一家,万物归蓝蓝回水,水漫五行归八卦。”我随口说出一句民叔以前常说的话。

    “大哥,你也是江湖人吧?”朴国昌眼神里闪烁着惊奇,好像很不可置信这段话能从我的口中说出。

    “我爸以前是金道的,他总跟我讲这些东西,所以我对你们这群江湖人并不反感。”

    我说了一个谎,我的老千身份不能轻易泄露,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说完,我从口袋里输出一千块钱递给朴国昌:“裤子这次就不用你赔了,这一千块钱你拿着,回去别挨揍,时间不早了,我也该走了。”

    同为江湖人,我看朴国昌这小子也挺有眼缘。

    我不反感他,他的独特幽默方式,我还有一点莫名的喜欢。

    他在被抓住后,也没有耍小心思,直接把偷窃我的所有钱上交,这一点,我很欣赏。

    他和我是一类人,我靠赌桌上坑,他靠人群中偷,偷是他的生存方式,我只讨厌那种偷窃被抓还死活不认账的贼,相比之下,朴国昌还算是有一点他口中所谓的人格!

    “我不要别人施舍的钱,我只要自己凭本事偷来的钱,挨打无所谓,都习惯了。”

    朴国昌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朝前走了几步,弯腰捡起被我丢掉的刀片。

    他这种特性的脾气,跟我很像,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