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的西军和禁军厢军不同,和西夏,辽,青塘连年作战,互有胜负。

    之前金人的部队在围剿这伙人的时候,也损失不小。

    心中不屑归不屑,打仗的时候可不敢马虎。

    围攻太原的金人有五万,抽出两万五对付支援的宋军,留下两万五围城,是最稳妥的办法。

    “把这里的消息送到完颜宗翰将军手里。”

    “这些人不是我的对手,但我这里多是步卒,还担负着围城之责,若是宋军溃败,不方便追击。”

    “还请将军派骑兵来,待我击溃这帮人,清扫残局。”

    金人将领想了想,又派去一人向完颜宗翰传信。

    这帮金人毕竟在白山黑水和辽人打了好些年,能顶住巨大的压力以少胜多,最后甚至反推了辽,自然不是白痴。

    即便没有专门学过兵法,数十年的征战也让他们经验十足。

    他不知道的是,负责给完颜宗翰送信的传令兵,刚刚离开大营没多远,就被一道从天而降的寒芒击穿了脑袋。

    叶霄向着那道寒芒招了招手,那柄剑便飞回了叶霄手中。

    叶霄身上,有两把剑,一把是背上的长剑,是林晓雪供奉的,修士御剑飞行用的长剑。

    这种剑用一种能承载灵力的材质打造,御剑飞行能省不少力量,可硬度韧性都差一些。

    这剑只能算是基础款的飞剑,一般的炼气修士都在用。

    林晓雪那边倒是有更好的,可叶霄不过是炼气的实力,更高品质的,速度更快,但消耗的灵力更多,也更难操控。

    而刚刚刺穿了传令兵的剑,则是叶家铁匠作坊打造的精钢剑。

    剑的样式是道士常用的那种款式,不论是握在手里当兵器还是以灵气驱动,都很好用。

    毕竟,要对付的是一帮凡人,这种凡铁打造的剑,就以足够。

    叶霄解决了传令兵,飞到种师中旁边落地,两把剑交叉背在背上,虽一长一短,却不显得怪异,反而更添几分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