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名男子摘下墨镜和鸭舌帽时,所有人都惊呼了一声。

    当红小鲜肉,流量明星,出身神秘,长期占据娱乐版头条,这样的人,想不知道都难。

    特别是沈佳嘉,虽然她不是那种爱追星的小鲜肉,但是行业需求,多少会关心明星方面的信息。

    要不是实力有限她当然想请一、二线的大明星来代言自己的产品。

    另外三人就更不用说了,原本妖都只有“三少”,但自从常昊出现之后就变成“四少”了。

    他们会不认识他才有鬼。最重要的是,常昊的身份神秘,从他出道开始就没有“花边新闻”或绯闻。

    就连“狗仔”的始祖,弄得多少明星身败名裂的“不良传媒”——亿传媒对他也没有过份的报导,这点更让人惊奇。

    看着面前这个面容俊俏,身材高大,笑容迷人的大明星,沈佳嘉都有怦然心动的感觉,俏脸上明显飘着一抹绯红。

    “你…刚才说什么?”沈佳嘉有些难以置信,代言?就她佳嘉公司的产品?请到一线流量明星代言?这是什么概念?

    “是的!我……”常昊正要继续说,就被方世豪打断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会有那么凑巧的事?

    “你是怎么知道的?”以他这种实力,大企业、集团的代言肯定是接到手软,什么时候轮到佳嘉公司这种层级?

    方世豪唯一想到的就是梁晓美,但他不确定,一个被弃的小小主播能有这能耐找上他?这很难想象吧?

    “你说呢?佳嘉都闹成这样,还需用想么?”常昊耸了耸肩,确实,明星对这类事情特别敏感,那就说明梁晓美尚未做出什么效果。

    想来也是,才多久?就有效果了?那不是显得这群人太无能了些?

    不过这更激起了方世豪等人的疑心,他们都是“过来人”,搞不好这小鲜肉同样会做他们曾经干过的事——当众求婚吧?

    常昊扫了他们一眼,玩味的一笑,似乎在说“随你们想象吧”。

    “你为什么要给我们代言?”一阵激动过后,沈佳嘉很快就清醒了过来。

    好歹是一家上市企业的总裁,哪那么容易被表象冲昏了头?刚才的表现是有些失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