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你是真的厉害啊,说吕布会偷袭兖州,吕布就真的偷袭兖州了;说主公回援首战必败,今天败的是一塌糊涂呀。”

    抓着鸡腿吃的满嘴油腻的典韦哼唧道:“不过俺就不明白了,你直接告诉主公不是更好吗,那可是立了大功呀。”

    已经吃完鸡腿的典默叼着骨头如同后世叼着香烟,翘着二郎腿幽幽道:

    “大哥你刀枪无敌,可论算计人心你可就外行了不是。”

    闻言,典韦嘿嘿一笑,也不反驳。

    “你想想啊,咱兄弟什么出身?泥腿子一个,跑去跟主公指点江山,他能信吗?闹不好还治你个扰乱军心的罪名你上哪说理去?”

    典韦连连点头表示同意,“主公是明主,但听人说他可多疑了,确实不会轻易相信别人。”

    典默颔首道:“可这两件事一旦被印证,主公便会认定我是拥有经国之才,不拜个军师,也得封个参军吧?”

    吧唧了两口后,典韦将鸡肉咽下,不解道:“话是这么说没错,可要是主公问起,小弟你怎么证明是你给主公留下的信呢?”

    典默不慌不忙的将早已准备好的帛布从怀里拿出交到典韦的手中,他先是反着拿,然后又转过来端详,一会后才笑道:

    “小时候家里穷全靠爹打猎为生,后来爹走了,俺就接过硬弓铁叉,但也只能是糊口,请不起先生啊。

    可小弟竟然天生就识字,还写的好看的很呢,典家往上数七八代,也就小弟识字,光宗耀祖啊,光宗耀祖了。”

    继续忽悠,明明就是又忘记了这是什么字吧?

    典默摇头苦笑,长吁了口气道:“大哥啊,已经教过你无数次了,这上面俩字就是我的名字,典默,记住了。”

    “典默...”典韦嘀咕着重复了几遍,似乎想要加强自己的印象。

    “你今夜不是当值吗?到时候你巡视到中军处就把这块帛布交给主公,主公肯定认识我的字迹,到时候自会寻来。”

    胸有成竹的典默抬眼望着那轮明月。

    这一刻,他等了十八年。

    不是他喜欢卖弄,更不是他爱扮猪吃老虎,实在是这个时代寒门想出人才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