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六点,岑念一身轻装又出门跑步去了。

    晴空万里无云,一如她此刻的好心情,就连脚下的步伐也似乎轻快了一些。

    老头子又拿着他的折叠小板凳挡在路中央,靠在他腿边的大毛笔就像是关公手中的青龙偃月刀一般,老头一脸岑念欠了他八百万不还的表情,屁股牢牢坐在凳子上,眼睛珠子却盯在她身上,没等她跑到面前就忍不住质问:

    “你昨天怎么没来?说好了每天都来跑步,这么快就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连跑步都坚持不下来,以后还想做什么大事?”

    老头子一开口就止不住,喋喋不休地念叨着:

    “年轻人就是这样,做事三分钟热度——一点毅力都没有,说放弃就放弃!要知道,我们那时候……哎你怎么走了!我话还没说完呢!”

    岑念取下蓝牙耳机。

    “……你在和我说话?”

    “……”

    老头差点气死。

    岑念不会告诉他在他说话的一开始她就关掉了音乐,她当然听见了他的喋喋不休,来而不往非礼也,想让岑念不痛快的人,最后的结果一般都是只有自己不痛快。

    她停下脚步,走回老头面前,看着已经风干消失的半篇《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老头又洋洋得意起来:

    “我来考考你,你知道这是谁的字体吗?”

    “张旭唐的草书。”

    “……”

    老头再一次装逼失败,瞪着眼睛看她。

    为了挽回失去的尊严,老头说:“你看我这字写得好看吗?”

    岑念勉强点了点头。

    “嗯,你也不用羡慕,我可以教你。”老头昂起下巴:“练上个七□□十年,说不定你也能学个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