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两人走后,南宫日霞忽然面目狰狞,咬牙切齿,“好一个叶菁菁,既然你踏入大渊,就让你有去无回!”

    叶菁菁同公孙小白一道走着,本是相顾无言,偏偏后者一个没留神,撞上粗壮的树干,而且正是刚才那条被抓过的胳膊,疼得他又叫了一声。

    叶菁菁急忙让他卷起袖子,为其检查,公孙小白却面露难色,“这,不好吧……哦,其实在下也没什么,就是稍微有点疼……”

    “我刚才就看到了,你这条胳膊被人轻轻一碰都疼得要命,刚刚这一下肯定疼得钻心吧?”

    叶菁菁无奈地说着,指了指公孙小白的衣服。

    “你的前胸和后襟都被汗打湿了。”

    公孙小白苦笑,“倒还真像是从水里捞上来的。”

    “你是有什么隐疾吗?”

    “隐疾倒算不上,不过,也可算个病根儿了。”

    说着,他轻轻卷起袖子,叶菁菁不由得惊呼一声。

    公孙小白的胳膊上有一道很长的伤疤,看上去有些时日了,但这伤疤还是很深,几乎可以看见白骨,也难怪刚才他会那么疼了。

    看着这狰狞的伤口,连叶菁菁自己都觉得心里一阵抽疼,“你这是……得罪了什么人,如此报复你?难道是因为你迟迟不答应南宫日霞,所以她……”

    公孙小白哭笑不得,“瞎说什么呢,二殿下当然不是这种人。这伤口和她没关系,却是和我的……”

    他的眼神忽然黯淡了,“……我的一个故人有关。我在进京赶考的路上,遇到了劫匪,我拼命保护她,甚至被劫匪砍了一刀,可她还是命丧于贼人刀下。”

    叶菁菁愣了一下,猛然想到之前公孙小白说过的话,忽然明白,原来他真的不是说漂亮话,而是确实发生过这种事。

    公孙小白两眼无神,似乎是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眼睁睁看着她死在我眼前,我心如死灰,本想就此随她而去被贼人杀死,但是有路过的猎户救了我们。

    “得救以后,劫匪被官府砍头,我则错过了进京赶考的日子,在家中躺了一个多月,如同行尸走肉。一个月后我能下床走动,想到她已经走了,便想着,还不如就此了结,不在世上苟活。

    “可是还没等我下定决心,官府居然送来一封书信,说是他们整理遗物时找到的。那书信是她提前写好的,信上说,其实她有不治之症,命不久矣,但为了不让我分心,所以一直没说。

    “她打算等我考取功名以后,就如实相告,让我另寻良人,好好度过此生,这是她唯一的愿望。那一刻,我突然不敢死了,因为我不能辜负她最后的心愿。”

    没想到公孙小白还背负着这样一段故事,叶菁菁不免对他有所改观,“你说的那个故人,是你的未婚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