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亿达旗下的版权资源足够丰富,谁能断言亿达的主题乐园不能成为中国的迪士尼乐园呢?

    只不过这需要相当的时间跟手腕才行,并不是仅仅砸钱进去就能办到的事情。

    有钱、有宣传渠道,但也得内容跟上才行,如果那乐园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凭什么别人要花高价钱去里面玩呢?

    欢乐谷、长隆欢乐世界这些都是很好的选择,亿达要做出独特的东西来才行。

    他们一方面看重《鬼吹灯》的潜力,一方面却又担忧张楚这个作者的掌控力,所以现在就干脆用一部影片当做试验。

    反正影视化是一切改编的基础,大家对电影、电视剧的接受程度非常高,这样积累下来的读者跟口碑才能慢慢转化为潜在的消费者以及传播者。

    一千万人民币购买电影改编权,这绝对是顶级ip才能享受的待遇,张楚如今的人气以及影视改编经验让他有这个底气跟亿达影业叫出这个价钱来!

    同一部作品,在不同的作家手中,卖出的价格也是不同的,证明过自己的作家能拿到更高的价钱。

    每个作家都想要在大银幕上面看到自己的作品,他们看得东西不仅仅是版权费,也要看这家影视公司给出的其余条件来。

    不同的投资金额能带来的电影质量差别很大,大多数时候投资大的影片制作更加精良,同样的条件下,张楚肯定会选择大公司而不是小公司。

    “周叔,盗墓宇宙的事情你让亿达那边别着急,那是顺其自然的事情,当务之急是把电影给拍好。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如果《鬼吹灯》影视化效果不好,那盗墓宇宙谈何开启?

    一步一个脚印慢慢完成,想要大跃进很容易功亏一篑。

    周康听了张楚的话语之后,稳重的点点头:“是啊,能不能顺利开启盗墓宇宙得看每一部作品。话说我觉得《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影视改编费用一千万差不多,但他们还得付出后续分红才行。”

    “是啊,票房分红以及周边商品都需要给我们分红,一口气授权出去那点钱还真算不了什么。”

    明知道《鬼吹灯》电影如果拍摄得好能冲击二十亿人民币票房,要是张楚为了一千万而放弃分红,那绝对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傻瓜行为!

    现在是亿达影业必须要拿到《鬼吹灯》的版权,这时候不狮子大开口咬肥羊一口,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1000万人民币版权费这个可以往下谈,但5%的票房分红,以及20%的周边商品授权分红不能少。”

    版权费可以少,分红不能动,张楚这下算是拿捏住了亿达影业的命脉,反正他们集团有的是钱,自己拿到手再说。

    5%的票房分红应该算是作品改编里面的奇葩,绝大部分影视公司都不会答应这个条件,更别说是周边商品的盈利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