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昊。

    宋是送人的送,昊是行行好的好。

    从有记忆开始,我就知道,我注定是一个没有人会喜欢的孩子。

    因为对我来说。

    阳光福利院是所有的一切开始的地方。

    我常常会羡慕其他的孩子们,因为他们有着‌健康的身体,他们的性格也不会和‌我这样令人讨厌,虽然大人们对我都很好,他们经常会给‌我带些饮料什么的,但我依旧讨厌他们,因为他们看到了我最狼狈的一面。

    这一面,正是我最不愿意被别人知道的一面,因为它偷偷藏着着‌我可怜的自尊心。

    当然,小孩子能有什么自尊心?

    母亲一直这样跟我说。

    她不是我的生母,在我十岁那年,是她一眼选中了我把我带回宋家的。

    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会在那么多的小朋友里面一下子就挑中了我,她笑了笑‌,说因为我看上去就像个小狼崽子,很凶。

    她喜欢凶一点的孩子。

    她觉得这样的话,即便以后她不在身边,我也不会受到别人的欺负。

    平心而论,我觉得她确确实实是一个好母亲,虽然那个时候的我只是一个并不怎么懂事的小孩子,但是她仍然愿意平等心对待我,把我当做一个孩子来看待。

    她说,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起平坐的,就像朋友一样。

    我很喜欢她。

    但是这个好母亲的保质期实在是太短了。

    仅仅只维持了一年半。

    大人的世界真让人搞不懂。

    我不知道母亲跟养父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能被我知道的是,他们两个大吵了一架,吵的特别凶,当时母亲都要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