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彦达一手烧火,一手拿着柿子吃的口滑,嗤嗤溜溜竟彷佛故意的样,口中又说道“这西红柿好吃,比京兆府的火柿子还好吃,那个太甜了,黏糊。”

    人,真是个真香动物。

    慕容彦达初见李寇下厨,当即逃之夭夭。

    后来发现这厮自己做饭很香,且途中常有好吃的,或是半个土豆饼,甚至一个烤熟的番薯——慕容彦达并不知,李寇未告诉他——慕容彦达顿悟了,要吃旁人吃不到的好食物,便给李大烧火帮工。

    如今,慕容彦达坐堂也掐着时辰,一旦三餐时间到了,便推后公务,也要快马杀到厨房,一边烧火一边吃些好的,险险忘了县尊的架子。

    说话间,李寇和好面,竟有三份。

    一份贴饼子,一份蒸黄面馍馍。

    还有个,他取几个鸡子打碎搅拌在里头。

    一把自己带的发酵粉扔在三份面里,李寇又做菜,土豆不做别的,煮熟了捣成泥做成饼,西红柿炒鸡蛋,又把茄子拉开放在锅里蒸熟,蒜泥辣椒加陈醋,上头洒一些细盐,完工!

    而后,蒸笼上两层,一层蒸馍,一层蒸玉米面鸡蛋糕,再把面团拍成圆饼贴在锅沿。

    此时曹昭才发现,李寇所用的锅竟是圆的。

    那弧度远远超过她所见过的铁锅了。

    这是?

    “以后或许会多一些,如今只有我这一口大锅。”李寇道。

    慕容彦达暗暗撇嘴,骗谁?

    这口锅,李寇答应到时留着给他。

    这便说明李大手中定然还有别的。

    一刻多时候,食物出锅,李寇又回一趟屋里,这次却带着白糖回来了。

    宋代也是有白糖的,他见外头铺子有卖,叫甚么霜糖,微微黄,比他手中的白糖差了很多。

    他又做一道菜,名曰“雪消火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