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一百多年的经验,金霹肯定自己的建议是正确的。但罗杰却很不以为然,确信阿塔莎就是一个比普通人稍微强一些的少女,哪怕她有一个提立亚之狼当父亲,等收了赎金后他们也很难相遇了。

    而最重要的,罗杰并不是金霹所猜测的变态杀人狂。砍下菲勒的脑袋那是利益的驱使,就因为担心一个少女的报复把她偷偷处决,罗杰还没有这么丧心病狂。

    对此金霹到也没有坚持,不过矮人最后还提议着罗杰。

    “既然这样,那我建议你再放掉她之前尽快享用了她。那将来她找你报仇的时候,也许你就不会那么意外了。”

    原来一路上自己疑似猥亵的行为都被金霹给看在眼里,这让罗杰微微有些尴尬,好在金霹在这方面也不算是什么正人君子。

    按他自己说法,他的孩子遍布整个矮人世界。无论哪个矮人城邦,只要他愿意就会有无数的姑娘主动往他床上爬。

    但听完后的罗杰并不羡慕,因为矮人族的姑娘并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当然了,人类眼里的美女金霹也不感兴趣。

    拿阿塔莎做例子,金霹就当着人家姑娘的面不止一次的说她很丑。幸好罗杰和金霹的对话都是矮人语,而阿塔莎显然不是一个博学的姑娘。

    一路上听着罗杰和金霹叽哩哇啦的对话,她终于忍不住插嘴了。

    “你把我抓到我父亲面前不会有任何用处,他不会受你的要挟。与其让他看到你这么对待他的女儿,不如你先放开我。”

    被人像货物一样对待,脚上的剧痛和屁股上的爪子已经让她忍无可忍了。其绷紧的肌肉让罗杰也能感受到阿塔莎的痛苦,但都没有入夜,现在休息未免有些太早。

    放了阿塔莎就更不可能了,罗杰可不想在赶路的时候还要提防这个女人会不会逃跑。

    犹豫了一下,停下来的罗杰在阿塔莎期待的目光中将少女像龟壳一样绑在了自己身后。四肢全都盘在罗杰的身上,这样的姿势自然很是难看。

    而且刚才简单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小腿,阿塔莎担心再不治疗以后自己都要拄着拐杖走路了。这对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女来讲无异于毁容,可她刚想要提意见,罗杰就用破布堵上了她的嘴。

    战争时期,他可不会管阿塔莎以后会不会残疾。只要不死,对罗杰来讲就足够了。换个姿势,是他觉得这样的方式可以让他加快速度。

    果然,将阿塔莎像个包袱一样背在身后的确方便了许多。马匹的速度也快了不少,以现在这个速度不眠不休,他估计最迟明天晚上就可以抵达断口要塞。

    整座要塞有着好几万的士兵,就算突然被前后夹攻也不会陷落的那么快,毕竟光是翼爪龙骑士一个就能够和上千战士周旋了。

    确实,巨龙骑士的强大是提立亚人最头疼的地方。特别是飞龙骑士,占据着天空这个优势,一条飞龙就已经能够抵消他们提立亚一个佣兵团了。

    所以这一次苟斯特花了大价钱从格兰王国弄了一根屠龙枪,如果断口要塞的翼爪龙骑士真的敢出来,他相信这根屠龙枪会让那些龙骑士明白什么叫做绝望。

    杀了那个飞龙骑士后,那才是对断口要塞守军最大的打击。做了充足的准备,可惜,苟斯特没想到的是等自己赶到的时候,断口要塞上的飞龙骑士却不止是翼爪龙骑士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