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蓝忆荞抿唇,略垂了头,老实的回答。

    她剪着齐耳短发,前面没有刘海,发型中分头发抿于耳后,一张小脸极为素净,一点胭脂水粉的痕迹都没有。

    眼神清澈的像一汪水。

    这形象,朴素不能再朴素了。

    六十多岁的谭以曾一生阅人无数,他从小姑娘清澈的眼神中能读出,这是个只想要一个容身之所的孩子。

    再看她的打扮,前身穿着围裙,围裙上都是给儿子擦鞋而留下的香蕉皮屑。

    这哪里是一个情妇的行头

    不用再盘问谭以曾都能猜到,小姑娘因为坐过牢的原因不被家人接纳,以至于只能被迫成为二姐楚心栀嫁入谭家而铺路的垫脚石,在这里给儿子做女佣,顺便又做了些什么

    “老先生,您有什么事您直说。”蓝忆荞礼貌又不乏谦卑的问道。

    谭以曾不免多看了蓝忆荞一眼。

    蓝忆荞恰到好处的抿唇,对他微笑。

    谭以曾内心一震。

    这孩子,不羞涩,不畏缩,知礼数,有分寸,语气中还透着一种明白世态炎凉的通透。

    以及,一种难以言说的悲酸。

    “哎”谭以曾重重一叹。

    面色很难堪“可怜孩子。”

    这女孩,让他想起了韶川的母亲。

    他的脾气属暴躁型,执掌谭氏集团几十年都是以杀伐果断城府深厚著称,商战中的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

    年轻时也曾风花雪月过。

    那时候不觉的什么,只觉得这是成功男人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