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大家一起追,一定要抓住这狗娘养的!”其他盗贼也精神大振。

    “血,这里有血,阿奇尔真射中他了!”第一个冲上去的人,在草丛中找到一些血迹。

    “这是阿奇尔的箭,他把箭拔出来了!”前方不远,又有人在草丛中发现一支箭,箭头上还带着新鮮血迹。

    “一定要抓住他,他跑不远!”

    盗贼们跌落谷底的士气一下子振奋起来,所有人都竭尽全力狂奔,哪怕草丛中地面并不平整,时不时有人在草丛中跌倒,大家也顾不得了。

    盗贼之间也是有感情的,毕竟大家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同伴。

    安德这一路伏杀,前前后后杀死超过三十人,在一个百来人的盗贼团里,这意味着盗贼团里每个人都亲眼看到朋友死在面前。

    盗贼,刀头舔血的职业,对朋友的死也没那么多愁善感,不过现在有机会为朋友报仇,大家也都拿出吃奶的力气追了上去。

    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大家实在害怕再被人伏击。

    这一追,就追了四十多分钟。

    “呼、呼,妈的,这个混蛋,中箭还这么能跑!”

    “废话,被抓住就是死,换你、呼、你不跑?”

    “哈、哈、一路都是血,他还能跑到哪儿去?”

    “我们要小心他的反扑。”

    “对,这时候要是再被咬一口,可就不值得了。”

    盗贼中也有跑得快和跑得慢的,人群渐渐拉开了距离。

    追在最前面的七八个人,都是林特盗贼团中最强的好手,其中没有一个低于三级的战士,他们一边互相鼓劲,一边也减慢速度,加强防御。

    刚才还能看到草动波动,但是现在草丛里已经安静下来了,他们不得不防备猎物决死反扑。

    “在这边,按这个流血量,他应该不行了。”

    “小心,万一他还能开弓射箭,我们——这是!!”走在最前面的盗贼突然惊骇的大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