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的取得辉煌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黄金,无数金光闪闪的金币流入了希腊和罗马,以聘用顶级工匠、换购大量文献、和购置兵器。

    在托勒密与贾里奇斯看来,金钱原本不过是无用之物,只是在有价值之物中扮演中间角色。

    况且黄金在上下埃及王国更多的是用作装饰之物,除了容易打造、万年稳定不色变的金属性质之外便是炫耀财富之用。

    神庙祭司们曾经力劝国王插手黄金外流,声称其储备已经不足三代法老金字塔墓室装潢之用。

    托勒密一世对此不以为然,多年以来他致力于将泛希腊文化、古埃及文化、苏美尔文化甚至更东方文明尽力融合。

    所谓之:“黄金代表光辉灿烂之阳光”的理论尤为可笑。

    “没有什么比光更接近光!”托勒密如是说道:“在法老的陵墓之中设置长明的火焰不也同样代表着阿蒙神之光吗?至于有一天不再有人维持火焰的跳动,那也无所谓,因为也是意味着埃及神之王国的毁灭!”

    没有一位祭司能够正面批驳托勒密的答案。

    意外的有一位身份十分显贵的贵族向他推荐了炼金术士。

    自完全掌握埃及王国一来,托勒密发现自己之前关于炼金术的理解有着相当大的偏差。

    原以为起源于欧洲的炼金术实际发源地正是埃及,且其古老程度远超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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