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里溜达了一圈,哪怕只借着月色,她就跟逛自家花园一般溜达,这个时候有不少的小动物出来,正好一抓一个准。

    顺便再摘些野果,幸运的还发现了一棵人参,就是小了点,不过她不嫌弃就是了。

    背着满满的一箩筐回家,天色都还没亮,一路上没遇上一只不长眼的猛兽,对此孙蓁蓁还是挺遗憾的,毕竟猛兽的毛皮它值钱啊……

    怎么就没有呢?

    要让孙蓁蓁亲自去找,也是不太现实的,深山里树枝繁茂,刮伤了衣服她可没钱买新的。

    这要是换了以前,她哪里需要考虑这个,都是让穷给闹的。

    回到家找了个盆,将那人参种了进去,再拿土给埋上,浇了点灵泉水她就不去管了,反正最差也是个人参能换点前,要是连灵泉水都救不活,那可真的是死的透透的了。

    将野果放到厨房里拿稀释的灵泉水泡着,不然她真的是一口都吃不下去,作为现代人,在她看来家里几个人身体状态都有点糟糕,营养不均衡,难怪古人寿数都不长。

    家里一团糟的情况下,能过的好才叫怪了。

    不过有她在,会慢慢的好起来的,最起码把弟弟妹妹还有老娘养的白白胖胖不是问题。

    因为又抓了些活物回来,之前的鸡就可以杀了吃,不光二妮他们,就是阮氏也是亏空的厉害,需要好好的补上一补。

    阮氏在大早看到长女又是一惊,病好了以后如此勤快,只是阮氏也没多想,毕竟是自己的亲闺女,本身阮氏也不是那种多疑的人。

    “母亲,今早我做了鸡丝粥。”孙蓁蓁见阮氏进来,当即笑着打招呼说道。

    “鸡?”阮氏立刻想到了之前长女说捡来的,她还想着说不定能养着下蛋,没曾想,已经成了鸡丝粥。

    “嗯,我煮了一罐鸡汤给你们补补,用剩下的鸡肉老的部位做了鸡丝粥,一会就好。”孙蓁蓁要不是觉得鸡腿鸡翅他们会爱吃,她一点都不想留下,都丢进粥里头去。

    “你才是该补补,大病初愈,也没给你做顿好的。”阮氏心疼的说道,大病初愈的人,却要为一家老小操劳,这可是她娇养了十三年的闺女。

    “母亲,我身体好的很。”孙蓁蓁自认为自己的身子骨,觉得是全场最佳,特别是炼气一层后,健步如飞不说,拳打老虎都不是问题,只可惜一直遇不上。

    要是能遇上,一百两卖掉也不是问题,说起来,想买她家酒楼的家伙真当他们好欺负,一百五十两?

    在汴京城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一百五十两还想买酒楼?脑子进水太多了吧。

    孙蓁蓁每天空闲的时候,都会在房内写写画画,用的不是毛笔,用的纸,也是她家弟弟练习的废纸,拿着烧下来的炭条,然后写写画画,毛笔虽然她也会用,总归不如铅笔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