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唐千就这么留在了唐桦的家中。唐千很好养活——毕竟乖巧也需要本钱,不竭尽所能的试图干点家务活,或者自己拿好自己的午餐晚餐,根本不敢自称是一个乖孩子。

    唐桦的任务是进行各种货物的交接,有时候还要在约定的地点和人交换情报。他们有固定的上线提供交流的地址,而这时,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就成了很好的遮掩工具。得知唐桦有个弟弟以后,交接的地点也从咖啡厅酒吧等闲杂人等所在的地方,换成了快餐店甜品店这样更平易近人的所在。

    毕竟,谁又能想得到,一个手忙脚乱带着弟弟的大小伙子,其实会是一个进行秘密犯罪活动的组织成员呢?

    第一次见到高先生,也就是后来故去的韦高驰,正是在一次这样做掩饰的会面当中。当时的唐千已有四岁,刚过完唐桦给他拟定的生日,其实实际上也确实到了年纪。

    高先生到了的时候,他坐在座位的一旁,看着窗外被风吹动的树枝,舔舔手上被提前砍掉一半的雪糕,过的好不惬意——另一半不是店家连这点东西都要缺斤少两,而是唐桦叫人帮忙拿去分开的,他查到四岁的小孩不能吃太多这样冰凉的食物,所以刻意减了分量。所以另一半已经被他趁早几口啃完了。

    一个乖巧的小孩是不会轻易和大人对着干的。唐千秉持着这样的原则,因此也并没有提出异议。再说,他本来就已经很开心了。

    有些原本并不在意的东西,会随着事情的逐渐明朗,或者个人认识的逐渐完善,在之后的人生中以记忆的形式浮出水面。当时年幼的唐千并不可能轻易的认识到这一点,直到危险发生之前,才发现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头。

    他已经相当敏锐了。

    作为一个被放养的孩子,唐千有自己的房间。在唐桦两室一厅的小公寓里,只安了一个儿童床就占据了原本书房的位置。据说是因为请教了一位养着同龄女儿的朋友,唐桦给所有桌角加装了缓冲垫,避免孩子磕着碰着以后,就这样放心的任由小孩玩耍。

    那是一天夜里,唐千悄悄的走出了自己的房间,有点饿又有点不饿,有点渴又有点不渴,有点困又死活睡不着,于是坐在沙发上依照惯例的进行发呆这项古今不变的传统运动,正碰上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出门,在这时返回的唐桦。

    如果那时唐千再成熟一些,应该能察觉到当时的唐桦似乎过于冷静了。但他所看到的,只是唐桦有些狼狈,手上还有未擦干的血迹,似乎经历了什么很危险的事。

    小唐千的感官很敏锐,记忆力不错,但反应却比较迟钝,面对这样形容不太端庄的便宜哥哥,只是在黑暗中眨了眨眼,并没有太多的反响。唐桦第一时间甚至没注意到还有这么个安静的小家伙坐在沙发上,连开了灯都没来得及留神,直到自己拿不起热水壶倒不了水的唐千弱弱的开口向他讨水喝。

    “你慢慢喝,别呛着了。”唐桦一世英名毁于一旦,竟然被这么一个小孩当场抓包,实在有些头疼,“既然你看到了,我就顺便跟你说好了。喝了这杯水,以后不要随便跟人说自己知道的事,如果他非要问就说不知道,再不济也可以装哑巴,明白吗?”

    小孩专用的塑料杯里倒进了四分之三的凉水,另外加上的四分之一是刚烧开的热水,中和起来的温度刚刚合适,入口以后,喉咙到胸腔的位置能暖和好一阵。

    这就是唐千所陈述的“严正警告”的原型。

    继一杯牛奶让一个小孩叫了三年哥哥这样的约定以后,一杯白开水的价值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甚至不需要威逼利诱,唐千确实很遵守自己与他人的约定,这是他与生俱来的坚持。

    不得不说,年幼的唐千真的是一个很好拿捏的娃娃,和长大以后完全不同,听话这一点特质甚至不仅仅是表面功夫。即使后来发现了一些异常,甚至出言向唐桦询问一些更敏感的问题,也并没有改变这种本能般的乖巧。

    唐千是独生子,唐桦也确实像是他的一个哥哥。越往后,唐桦也越发现这个孩子不仅敏锐,也是真的守口如瓶,所以也会和他讲一些自认为无关紧要的事。

    “有个人的女儿和你一个年纪,据说没你那么好养活。”唐桦很是感慨,觉得自己虽然捡了个麻烦孩子,但运气其实还算不错,“一不留神就磕了碰了什么的,小女孩最爱漂亮,眼睛旁边却碰了个疤。这一闹腾,可把她老爹操心坏了,整天盼着早点回家。上次我顺便跟他讲你能自己一个人在家多久不用管,他听着都害怕,他就不敢让他家宝贝欣欣这么随便的过日子。小唐,你可真是个厉害的小娃娃。”

    唐千或许有对此感到高兴过,但他只会悄悄的把头埋在被子里傻乐。在被子外头,他自有一套成熟的小大人应有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