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这批皮革会被送到少府的军工作坊,由至少千石以上级别的主官本人签收,并分发给匠人们。

    匠人们每制作出一枚甲片,也都要在甲片里侧留下信息:某年某月某日,少府某监某司,匠人某某,制作出了这枚皮质札甲甲片,编号为当日xx号;

    而后,这批甲片又会被送到西织室,再由织室负责人:少府六丞之一签收——某年某月某日,西织室接收札甲甲片多少多少枚,编号依次为某年某月某日一号、二号、三号……

    到这里,也还没有结束。

    待这一枚枚甲片,在西织室的织工手中,被缝合组成一件完整的甲具之后,这具札甲,更会被建立起单独的档案。

    档案内容大致为:某年某月某日,少府西织室xx号札甲,缝织者某某某,验收者某某某(西织室负责人);

    该甲共有甲片多少多少枚,分别为:少府某年某月某日一号、二号、三号……

    而后,这件由少府制作的札甲,从走出西织室的那一天起,其所有动向,也都会被记录在这份独属于该札甲的档案之上。

    如:某年某月某日,某某人奉某某人(少府或天子)之令,将这件札甲从武库/内帑调走,用途是巴拉巴拉巴拉……

    甚至于每一枚甲片,也都能追溯到从制作完成,到废弃销毁的整个过程,或者说是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人生’。

    这,便是汉室——尤其是汉少府自嬴秦完整继承下来的制度:物勒工名。

    器物之上,要刻有制作者的名讳。

    这就意味着每一件由少府生产的器具,无论是兵器还是农具,都和后世的人一样,会因为有‘身份证’、有‘户籍’,而被官府终生掌握动向。

    至于甲胄、弩机等不允许私有的制式武器,别说是整件套装了;

    ——哪怕是一个小零件,在汉室的获取难度,都不比在史前时期手搓光刻机低多少。

    在这样的情况下,刘荣要札甲?

    想屁吃!

    甲片,甚至是甲具上的一根缝合线都休想!

    刘荣当然也知道这些。

    但时间紧迫之下,为了心心念念,先前却因为没有合适的‘由头’,而始终无法着手准备的骑兵三件套,刘荣却也不得不出此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