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南市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方明朗今天没上班,特地来接站,回到舅舅家的时候,舅妈已经做好了饭菜,张罗着两人快坐。

    明珠来了舅妈家很多次,也没把自己当外人。

    吃完饭后,江铎跟着方书怀一起去书房聊起了自己即将工作调动的事情。

    明珠则拉着舅妈在客厅,把给她们买的礼物取了出来。

    舅妈的礼物是一条金项链,这年代的金价不到二十块钱一克,虽然比起此时的工人工资也算是不便宜了,但对于明珠这不赚死工资的人来说,实在不算是什么。

    她打算入京生活后,通过各种渠道多买些金条给孩子们存起来。

    毕竟这种东西,谁会嫌多呢?

    这款式是当下最流行的,舅妈很喜欢,当即就戴上了。

    她看向方明朗问:“儿子,怎么样,好看吧。”

    方明朗笑着点头:“好看。”

    舅妈剜了方明朗一眼:“光说好看有什么用,你又不给买,所以呀,珠珠,我跟你说,养儿子没用,还是得养闺女。就是没有闺女,有个你这样的儿媳妇也行呀,你说你要是我的儿媳妇多好。”

    方明朗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妈,别胡说八道。”

    明珠拍了拍侯晓晴的手:“舅妈,你放心,将来你肯定会有个更好更乖的儿媳的。”

    她没继续这话题,而是掏出了舅舅和方明朗的礼物。

    舅舅的是一条日常适合扎的领带。

    方明朗的则是一支稍微贵一点的钢笔,因为做医生的,平常经常写病历,一支好笔必不可少。

    他盯着钢笔看了片刻,问:“这颜色......好像不是我表哥选的风格。”

    明珠抿唇一笑:“你表哥看上的那根全黑的,我不喜欢,这是我挑的,你不会跟你表哥眼光一样,喜欢全黑的吧?”

    方明朗摇了摇头,“我也不喜欢全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