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森是半年前才转移到这里的,这是他一年以来搬过的第二次家了,上一个家,被一伙听到他动静的疯狂东西占据了,要不是他跑得快,估计此刻连骨头都不剩了。

    正如沿路没有发现一具尸骨一样,那些东西,饿起来的时候连骨头都不放过。

    经过一辆又一辆破败的汽车,唐森都没有看上哪怕一眼,因为附近能找的地方他都找了个遍,汽车里自然也不例外。

    无用功他是不会做的,也没有时间做,他要趁天黑前,找到足够的食物和淡水,然后带回家。等到下次食物和淡水快要消耗殆尽时,就再一次出来冒险。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

    握紧消防斧,唐森推开摩托车头盔的护目镜,这样能看得更清晰些。

    他上个星期找到的那些树根,就在附近的一个废弃工厂里,那个工厂露天的广场上,长满了一棵棵只有一米高矮的不知名小树,小树的树根和山药的形状差不多,不过比山药要小得多,几乎只有食指粗细和大小。

    他在尝过无毒并且能饱腹后,就把它们选为了自己的主食,其实只要不是生吃的话,用火来烤,味道还是可以忍受的。

    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个废弃工厂,唐森没有急于求成,上周他来这里没有那些东西在,不代表今天来没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是他需要关注的焦点。

    越过工厂破烂的铁门,唐森终于抵达了那片广场,粗一看去,密密麻麻,像一大片长满了成熟麦子的麦田,农人看到这幅景象,估计会很欣喜。

    唐森也是,这片“麦田”,等于他的生命之源,似乎比上周他来时长得更茂盛了。

    一棵棵一米高的小矮树,与松树非常类似,叶子也是针型的,颜色介于绿色和黄色之间,正是由生转熟的阶段。

    这种不知名矮树不会结果,也没有开花,唯有根部是可以吃的,那大概就是它的“果实”。

    先是观望了一阵,确定没有什么异常之后,唐森才在“麦田”前蹲下。

    他用手扒掉矮树底下的杂草,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根尖锐的骨刺沿着周围尽量小心且不发出声音地挖掘,一来担心传出的动静会引来那些东西,二来,他要保证树根的完整。

    每一株矮树的树根大约是三到四块,唐森估计了下,要支撑他一个星期的伙食,至少要挖六七十株,这还是他每餐只吃六七分饱的情况下。

    不过这次他准备多挖一点,暂定株,反正现在还是早上,距离天黑,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随着一株株矮树的倒下,唐森准备的笔记本电脑包也越来越鼓,里面的树根,就是他生命的保障。

    嘴里念着第根的时候,忽地,一个像是踩到枯枝的断裂声一下子惊醒了他,他连忙放弃挖掘,另一只手握紧了消防大斧,矮下身,警惕地四处看了起来。

    因为蹲在矮树下面,他看不到什么东西,但却能听到脚步声正一步一步地朝他这个方向走过来——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划过来,就像那种高低脚,走路的时候用脚划着地面的声音。